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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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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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st Aug 15th 2014
美国密苏里州佛格森市的白人警官击毙非裔18岁青年一事,提醒我们,美国公民 — 无论
有罪无罪 — 比其他富裕国家的人民,更有机会被警察击毙。根据FBI的资料,2012年总
共有410人被警察“合理”击毙,其中409人是被警察用枪击毙。这个数字也许是低估了。
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被击毙的现行犯,更令人讶异的是,提报这些数字是自愿
性的。
整个英国警方在去年,实际上仅用了武器三次,没有人被击毙。2012年也仅有一人被击毙
。即使因为英国人口较少做了调整后;英国人民要被警察击毙的比例,仅有美国人民的百
分之一。在2010年到2014年间,一个美国小镇,新墨西哥州的Albuquerque警方,击毙了
23位公民;在同一段时间内,这个数字是英格兰、威尔斯43郡的7倍。
要解释这个差距很简单。在英国,枪比较少见。只有武装警察(specialist firearms
officers, SFO)才会携带;罪犯碰到枪械的机会也少。上一次在执勤时被击毙的英国警察
,是2012年发生在曼彻斯特的一件残暴事件。一年枪击事件通常少于50件,警察用枪会引
起极大争议。2011年一位名为Mark Duggan的黑道被警方击毙后,伦敦周围地区发生了暴
动,对死因也引发了极大争议。上个月,一位警官因为2005年的枪击事件,而被以谋杀罪
名起诉。而伦敦警察厅的名声,还没有从误杀Jean Charles de Menezes后回复过来。
Menezes是一位巴西人,因为被怀疑跟伦敦七七爆炸案有关而被击毙,但事后证明他是无
辜的。
相较之下,美国更常使用武器,而这并不太令人讶异。2013年总共有30名警察被枪击身亡
— 但这只是美国一年约9,000件枪支谋杀事件的一小部分。加上装备过于军事化的警察
文化、长久以来的种族冲突,你大概可以知道为何这么多公民被射杀身亡。除非美国能降
低巨大的持枪率,或是解决深植的社会问题,公民被警察射杀 — 无论合理与否 — 看起
来还是会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