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ss (new css)
2020-01-10 06:24:28※ 引述《lemonsong (lemon)》之铭言:
: Hi 各位 !! 身为快30的外县市工作西北漂(杀小XD
: 我想这次总统大选相对的单纯
: ps看完所有人政见...只有‘许育嘉’较实际面
: (延长产假至国际一般水平的100天,保障五人以下企业的劳工权益,强制雇主投劳保...
这是不懂还是无知?五人以下公司的劳工权益,本来就有强制雇主投劳保了呀!!
怎么还会有这种政见?目前五人以下公司的劳保,受雇者可以选择在公司投保还是
在工会投保,如果不选择在工会投保,那就是在公司投保。
不好意思,我应该是无知,其实我想得是加强监督未保的雇主~其实不管是几个人都要强制保吧?css你好~其实我一开始看到这条不是想无知或是不懂我想你没有看过雇主投机没保劳保的案件~劳健保是劳工享有的法定义务...我是觉得他讲这个政见用意是加强取缔投机雇主没投劳健保~你觉得呢?
作者:
pisser (溺者)
2020-01-10 07:40:00印象中是“五人以下非强制,但要团保”都是如果劳工要求,仍需办理劳健保,但不晓得实际效应如何
作者:
kavalian (那个疯子给我闭嘴)
2020-01-10 08:25:00好像有受雇就要投保欸,5人一下是免设立投保单位。但这不代表雇主可以不帮员工投保
作者: winwhat (惧怕却贪恋着失眠~HELP!) 2020-01-10 09:42:00
五人以上才强制投劳保喔!未满五人只强制投就业保险
作者:
saylike (like)
2020-01-10 10:10:005人以下没有强制
作者:
aljh (Lun)
2020-01-10 10:35:00惨假对一般小企业有用吗?
作者:
MAXGAME (台湾汤姆哈迪)
2020-01-10 11:21:00现行法规五人以下没有强制劳保,仅强制就业保险,但其实很多店家连就业保险都没有。以企业长远雇佣关系来看,应不论员工数为何都为其投保较能保障劳方权益才是 (小老板路过...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20-01-10 14:01:00法律用语:称以上、以下、以内者,俱连本数或本刑计算(《中华民国刑法》第10条第1项)。补充:一、刑法条文如仅用“内”字,在解释上应与“以内”相同。例如:§162 V及§167规定的“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二、至于“以外”、“未满”、“超过”、“逾”之词句,均不含本数计算。 “五人以上”、“五人以下”用语:包括五人。“未满五人”用语: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不包括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