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事来源:上报
2.完整标题:宜兰大里国小校长遴选争议 陈金德:不违法
3.完整内文:宜兰县大里国小2日校长遴选,传出有民意代表担任遴选委员的争议,宜兰县政府教育处
承认疏失,会重新进行遴选,但经调查后查明此举不违法,没有法规禁止民意代表担任遴
选委员,因此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认定该遴选有效。
宜兰县大里国小校长遴选,头城镇民代表会副主席尤瑞杰则被推派为遴选委员,1日遭宜
县教师工会质疑并抨击,同时认为,依照地方制度法明订“地方民代不宜兼任校长遴选委
员”,该校遴选过程应该违法无效,建议要重新办理遴选。不过,宜兰校长遴选要点虽没
有言明此点,但在推派公文中,也提醒必须排除民代。
原本宜兰县教育处认为有瑕疵,但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3日在县务会议中,经过相关单
位报告与讨论后,表示并无相关法令规定民意代表不能担任校长遴选委员;且8票同意票
中,就算排除身分具有争议的委员,也有7票同意票,依照《行政程序法》不计该位争议
委员所投票数后,遴选仍会通过,因此认为遴选有效,不重新办理遴选。
宜兰县政府教育处也补充说明,根据《地方制度法》、《教育基本法》及过去大法官的释
宪等相关法规资料,法规虽然明定“民代不可兼任公职”,但并未“禁止民代担任遴选委
员”。
陈金德坦言,以往请各校推派遴选委员时,都会在公文中提醒各校民意代表不宜担任,但
由于并无明文规定,因此过程中虽然有瑕疵但不违法,之后会请教育处将相关规定法制化
,避免争议再次发生。
至于为何会让民意代表担任遴选委员,陈金德解释,大里国小原先推派的遴选委员临时有
事,备取的尤姓委员刚好是头城镇民代表,教育部在遴选前一天收到公文,未仔细查看才
会造成疏忽。(“管乱”不断 贺德芬:挺管的人按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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