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时事] “先下手为强” 礁溪天主堂一夜成废墟

楼主: w9898775566 (yigancarrot)   2018-06-08 09:35:38
※ 引述《feathergod (呜呜)》之铭言:
: ※ 引述《access (office)》之铭言:
: : 看看文资法就知道根本流氓条款
: : 被列为古蹟后等同土地价值全没了
: : 屋主还要自己花钱维护
: : 政府在干嘛? 功能就列古蹟而已
: : 文资人士呢? 跟政府一起强奸地主的权益
: : 拆了地还会是自己的,没拆就送政府了
: : 至于有人会说可以做观光
: : 带不来人潮就只是新的蚊子馆罢了
: :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罚钱拆也都划算
: : 不是说不能保留,但保留同时请一起保障地主权益
: : 看政府还是文资人士要买要租都好
: : 别不出钱只喊保留
: : 这跟流氓行为真的差不多
推f大有做功课还认真回应。
认真看完一整串讨论,觉得有些事该厘清:
如果a大觉得要列古蹟就要政府全额出资维修买回之类的,真的才是不太实际。就像f大说
的,就算被列古蹟还是你在住啊,然后嚷嚷着自己没钱,政府要付全额什么的,这种话真
的有点无赖。
甚至说经济学告诉你人都是自私的吗?不是,经济学告诉你人都是理性的,那种自我利益
的最大化也不见得都是经济利益,所以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也会告诉你,人不见得是自
私的,也会为了公众付出。
后面在讨论法律“得”跟“应”的问题,a大觉得没有“应”一切免谈,但我觉得如果真
的是“应”,那才一切免谈。就像a大你自己说的一样,地方政府财政吃紧,怎么可能负
担那么多提报古蹟?正因为法条是“得”,地方政府有可为及有可不为的余地,我们才有
机会去讨论为何不为?可为到何处?不是吗。
其实我们都同意古蹟可以是公共利益,但我也可以理解a大一部分的点,什么叫做公共利
益可能要交代清楚。就我个人来讲,古蹟没办法脱离它生成的历史脉络等等,天主堂我不
熟,但以二结王公庙来说,如果没有一同保留仪式与周边水田水圳,那就没什么意义。
也就是说,其实我们都期待保留古蹟之后,它可以带来什么其他价值,例如有没有可能让
人观光、了解地方文史?事实上我们都期待地方政府可以提出好的、整体规划的方向,但
政府为了省事省脑就直接拆了,然后还让想要保存者跟屋主地主产生嫌隙,只落入谁可以
获得直接的经济回报来讨论,不但视野窄了,可能还模糊县政府应该要有文资规划能力的
焦点。
以上无意引战,欢迎各种讨论XD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06-08 10:24:00
不管地主意愿直接强迫某方面也算无赖保留古蹟的成功案例是有,但争议部分明显多出很多讲白一点,法规只是强制,但要多点保留势必要用鼓励的但很明显奖励面不足才出现不少争议很多问题不是用公众利益就能带过的单单一个地主为何想拆屋这问题你们是否思考过?
作者: pthsboy   2018-06-08 11:22:00
讲的很伟大,不如就你用市价去买,我来帮你提报,帮你做做公益造福后世子孙,这样就双赢了
作者: mmas (狗狗)   2018-06-08 11:46:00
阿就不是县府拆的啊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18-06-08 11:49:00
被列古蹟当然还是要住啊不然咧睡公园 等拿到补偿才去买房喔 法条讲的天花乱坠实务上呢 拿不出相当市价的利益就没有诱因对地主来说
作者: alvis000 (艾尔)   2018-06-08 11:58:00
那个 拆的是屋主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8-06-08 12:17:00
还敢来带风向啊冰鸟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8-06-08 12:17:00
天主堂的文史价值在哪啊?
作者: pthsboy   2018-06-08 13:48:00
设成古蹟=维护标=$$$$$$$
作者: snower06 (蛇迷)   2018-06-08 15:58:00
天主堂非常有文史保存的价值~
作者: kavalan1979 (天人菊的夏天)   2018-06-08 17:43:00
你期待现在的政治人物有远见及规划的能力吗? XD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8-06-09 09:29:00
当地主宁愿拆掉破坏,也不愿被列古蹟,就代表法规不够平衡了
作者: tokirthing (AlwaysWaiting)   2018-06-09 18:09:00
试想你是所有权人之一,而所有权人好几个,因为公共与私人利益大家亲戚闹翻整天吵架,试问有哪个人能说得如此轻松?古蹟保留?烦都烦死了,还管他什么历史意义。
作者: ilovepachaya (我是好牛肉)   2018-06-09 18:57:00
想想已开发国家人民的想法 再想想这个议题
作者: laliga (飞天松鼠)   2018-06-09 23:06:00
日本列古蹟变成景点,台湾列古蹟只剩维护标,是人废?法废不对,应该说日本本来的历史景点争着要列文化资产,台湾的维护标厂商争着找可能的目标争列古蹟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8-06-11 07:41:00
天主堂该不该列古蹟为什么是提报人说了算?因为提报人本身就在开修古蹟公司所以他说你阿公留给你爸的房子是古蹟就是古蹟??
作者: snower06 (蛇迷)   2018-06-11 22:40:00
认定古蹟是文资委员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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