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 10/3晚上 宜兰市中山国小路口 行车纪录器

楼主: ilanjoy (玖壹)   2017-10-08 21:10:21
本征求文为代朋友po,内容转自朋友脸书,为朋友第一人称之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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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0/03 星期二中秋节前一晚 大约18:30-19:00之间
地点:宜兰市民权一路左转崇圣街(中山国小)路口
案发经过:
当晚妈妈要左转,一台机车突然左方直行超车,所以发生擦撞。
当下妈妈没有直接报警,而是给那位年轻人5500元,对方也没问题,两人就各自回家。
不料,几小时后,警察突然找来说对方的父母带他去验伤,要提告我妈肇事逃逸,于是妈
妈被带到警局作笔录。
然而,那个路口没有监视器,所以双方供词皆无凭无据,对方坚持我妈没有开左转灯,同
行有三台机车(六人),对方友人则是表示不知情。
对方父母坚持提告,而对方是伤者,感觉情势对我妈较为不利。
我想找到行车记录,如果我妈真的有错,那么当然要承担,但是我不能接受没有证据之下
,还要我妈打官司、理赔。
拜托大家了
附图为车祸发生的路口地点
https://i.imgur.com/4EavyFU.jpg
联络方式: 0988-164733 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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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关于当天案件的相关线索,还请直接以上述电话联络,谢谢板上的各位!
作者: IanLi (IanLi)   2017-10-08 21:25:00
报警等警察做完测绘与笔录,伤者送医院才是正解。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7-10-08 21:43:00
不管有错没错 一定要先叫警察 和解也能等警察来了再谈
作者: iamkelsey (kelsey)   2017-10-08 22:00:00
钱就这样被吃了?
作者: c60203 (只看周日正赛的一日迷)   2017-10-09 00:11:00
对方也算肇逃啊 也去告他一状啊市议会那边的大路口没有往这边照的监视器吗?那边还一间银行勒 太夸张了吧
作者: shaher (热情台球)   2017-10-09 10:22:00
推高调
作者: PitzMan   2017-10-09 13:05:00
车祸和解,至少一定要留对方电话,并拨一通电话到对方手机确认对方手机有通联纪录,如此对方就无法再告肇事逃逸~
作者: vovody (搔痒)   2017-10-09 15:25:00
既然找不到任何录影记录,对方要怎么告你肇逃?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7-10-09 21:02:00
对方应该有伤吧 不然应该也不会拿五千五给对方?
作者: huiminyu (光阴的故事)   2017-10-09 23:14:00
既然肇逃,怎么找到妳妈妈?
作者: RiTaYin (梦语)   2017-10-10 08:25:00
拿了5500反过头糕肇事逃逸,之后一定以刑逼民无论大伤小伤或只有车损一定要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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