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9 00:38:37解释完这篇就要先来睡了
※ 引述《access (office)》之铭言:
: 我相信很多板友都还没看到这篇板规修定
: 就挑几条自己看到有问题的,来与各位讨论讨论
: ※ 引述《drhkc (大纳言清澄)》之铭言:
: : B.供发表宜兰相关之文章,相关性有限之文章请至其他专板(详见z-2)。{删.退.14d}
: 对于公民文是否比照办理?
: 否则某些人发整篇干话公民文最后再扯个陈欧珀就跟宜兰有关吗?
可以处理
: : B.文章作者不得删除/修改推文,除非板主/推文作者授权。{退.2m}
: 推文有本身的著作权,是否能删除推文视作者是否愿意
: 推文者授权这当然没问题
: 但板主授权? 这权力不会太大吗? 以后跟板主好一点的,看到不利自己推文
: 不就删推文删到爽了?反正板主都授权阿
from现行板规第 7条,谢谢
: : J.发文明显未先爬文、做足功课。(发动条件:推文数达X2)
: 这条注定失败,别板都做过实验了
我是不知道你说哪个板
: : L.除非作者同意,禁止嘘自介文。(除外事由:文章未合乎板规6规范)
: 我要嘘文还要别人同意? 住海边吗
: 这未免管太宽了吧
照顾新人用,板规6看了没?
: : W.文章具紧急避难性质,板主得视情节作暂缓/减轻或不处分。(当事人主张无效)
: 这又是条帝王条款了,板主得?
: 依照板主逻辑主观性问题,这条存在真的好吗?
: 最后演变根本板主说的算
又不是加重处分,
from《中华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财产
之紧急危难而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不罚。
但避难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ex:急寻走失家人,但不小心忽略板规的情况可以用这条
公益性质的也要被你讲成这样....
: : Z.三个月内违反三次板规视为闹板。{退.1y}
: 三次就闹板?
: 真的照此篇新板规来看
: 看到不利自己的人
: 随便安一条板规抓小辫子三次在桶一年不就好棒棒?
: 直接让不利自己的人消失在板上?
from现行板规第11条,谢谢
: : 2.时事/问卷/连署与推投文
: : A.转贴时事须附上出处及网址连结,每人每日2则为限(留点机会给别人)。
: 留点机会给人? 板上新闻一天都没几篇了
: 你还限制一天两篇是怎样?
: 有人贴新闻就该感谢了,还要加以限制?
: 多个心得是OK,但你限制根本不OK阿
: 这地方板根本没多少人贴新闻,你当这八卦板吗?
: 限制一堆要好管理就别当板主了
去看我原文的第一则推文,
没限制有人嫌,一天两篇你也要嫌。
: : B.禁止再张贴观点同质性高之时事,违者比照文章OP处理。
: 同性质高的标准为何?
: 同样新闻,另一篇比较详细就不能贴吗?
: 难道第一篇烂就只能留第一篇?
: 后续好的报导都不能贴? 限制这点根本只是好管理罢了
如果前一篇贴马英九在宜兰吃红豆饼,
你不要贴马英九红豆卡牙缝,这样就不会有事情。
: : C.问卷须经板主审核同意始得发表,文内注明授权板主ID
from现行板规4,谢谢
: : D.本板推文公投流程规范如下:
: : 1.发起人须先以[连署]方式发文,7日内取得50位板友推文赞同,
: : 发起人整理ID名册以站内信方式联络板主商讨投票细节,
: 你的澄清文嘘的都没50个了
: 你要50个推文? 这鸟笼公投吧
: 根本是为巩固自己的地位而设立的
宜兰板每日晚间约有50人在板上,
若是重大议题七天连署50人会很困难吗,
一天七个加发起人就达标。
: : 2.由板主发表[推投]文,投票时间原则7日,
: : 通过则由板主依公投结果公告实施。
: : 3.违反流程者,效力自始无效,板主得删除文章。
: 帝王中的附注条款,简单说不想让它通过就找流程麻烦即可
流程已写明,不相信我为人就毋需多言。
: : 4.由板主发起推文公投则免连署。
: WTF? 板主为何有特权?
: 系统投票这无解,但推文公投为何你可以有特权?
: 板主有问题就用系统投票就好了
: 难道你要改什么都不用板友连署吗?
: 你说改就改? 这条真可怕
可以去问几个前板主看看我这样过不过分。
: : 5.一人一年一则为限(效力自始无效者不算)
: 这条更无言了,搞掉公投后,要再重瓣明年再来的概念
当完兵之后会发现其实一年是过很快的。
: : E.推文公投不适用于板主选举。
: 那适用罢免板主吗?
可以喔,天底下放宽罢免权给想罢免自己的人有两个,
一个黄国昌,一个是我。
: : 3.交易/征求/代买/合购/出租/征才/求职文
: : A.发文要求:于内文第一行加注《本人符合板规3-A条文第__款资格》
: : 第1款:发文前一日起算一年内于本板有 2日发表非此类之有效文章。
: : 第2款:置底询问文助人且一个月内有 2人感谢。
: 买东西就买东西,要感谢也是当面说谢谢,到底多少人会在板上说感谢词?
最近念头转换了,本来是想要让新手也有机会早点取得资格,
后来想想,为何不只指导新手多多累积发文经验呢?
所以对于这点,还是决定听从YuGar板友建言改回现行规则,
不知道去哪刷经验值的小朋友可以私信找我。
这里特别感谢YuGar,谢谢你为我设想许多事。
: : E.此类活动任何风险发文者一律注意,不得因故/过失造成参加者伤害。{退.10y}
: 这点也满奇特的,受伤就协助后续就好
: 退文桶十年是虾毁!?
: 过失受伤是能避免唷!?
我简单举例这个过失,譬如:
带人去危险水域玩水
带人去打球结果演变成打架,团主未善尽劝阻
如果带团遇到郑捷的那种事故,不会有处罚
遇到八仙尘爆那种人祸,不会有处罚(除非你是吕忠吉)
视团主可负担的程度来决定。
: 整篇看下来,不少新设板规的重点就板主方便管理
: 不管宜兰有没有需求,只要符合板主方便管理六字即可
各位晚安。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0:44:00可以罢免,试问如果推行成功你会请辞吗?
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9 00:53:00照流程走,成功我走人,我可以开这个承诺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0:57:00ok
作者:
l10O (超级喜欢兄弟象)
2017-07-19 01:01:00连署文有无相关格式? 还是[连署]其他随我打?请板主协助解惑,谢谢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1:17:00版上人气比起以前少很多了文章数也是
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9 01:23:00连署格式8/1前随水桶公告一并发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1:31:00但板规写试行一个月?为何是8/1?试行应该现在就要能测试了
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9 01:49:00试车不代表就能载客,差不多是这个概念
作者:
ilovettb (我爱踢踢逼)
2017-07-19 02:35:00呵呵 文章编号37509 爆的文章 23个 以前都破百 呵呵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连夜雨)
2017-07-19 09:24:00大家来用推文公投罢免板主哦~~~~~
作者:
kavalian (那个疯子给我闭嘴)
2017-07-19 20:25:00我笑翻,50人在线上就一定要参与连署
作者: allen70072 (蜗牛) 2017-07-19 23:55:00
试车不代表可以载客,也不带代表可以使用。试车就是测试,怎么有功用呢?另外回试车车长=测试员知知只有回报测试好不好用,没有决定该怎么用。我只是的小小的系统工程师政府新政策上路都要有半年宣导与测试时间。板大还是别乱引用,越扯洞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