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猎人试验第二届报名开始(台北场)

楼主: been1973 (行棋)   2018-12-12 02:50:16
回上篇,原文删。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说实在的,我对许多人对版权侵权过度敏感这种事情,莫名地感冒。
智慧财产权这种东西,要完全照法条走,简直让人匪夷所思。就拿音乐来说吧,大家知道台
湾有个专门到处告人的奇葩叫作“MUST”吗?
这个单位美其名帮音乐人们管理版权收费问题,实则四处控告他们眼中的侵权者。我记得有
个奇葩的控告就是告警广,好像还有告过游览车播放音乐。另外他们也着手管制街头艺人翻
唱其他人的创作。
我真的觉得这有病吗?你要不管制大家不准唱歌算了?今天你心血来潮,要在路上唱首歌,
算不算侵权?
好,你说没营利是吧?
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爵士乐,但Summer Time应该有听过吧?
https://youtu.be/bn5TNqjuHiU
这首歌可是台湾客家民谣。怎么?白人干的事情就都好棒棒?你们有付给客家人一分钱吗?
https://youtu.be/jKqDENmG-Ng
说到头,我认为所有的创作在一定的程度下都是公共财。
大家喜欢你的作品,想用你的梗来玩,嗯,不能用。
大家喜欢一幅画,想用里面的元素和符号意涵来再创作,嗯,不能用。
大家喜欢一道菜,是不是也不该煮来卖钱?
你说可以,但不能收钱?
那谁要办?办活动要花时间,印东西要钱,交通要钱场租要钱,工作人员咧?做义工啊?那
是不是又要扯不符劳基法?
什么都要钱,收个钱是有多十恶不赦?不收钱大家都去吃土好喇。
智慧财产权应当有度。
那种纯粹复制营利的、那种因为自己懒惰而复制贴上的,任谁一看都该挞伐。
但看到黑影就开枪,实在令人无法接受。如果都要掐得这么紧,那么我们再也不能传唱一首
歌、漫画家不能用小拳王的梗、金也不能模仿别人的招式了。(话说如果用智财权的梗来设
计一个念能力应该满有趣的)
最后必需澄清,我和主办方一点屁关系都没有。我只是个对智财权有长期不满的普通路人罢
了。多喝了两杯,就来发发劳骚。
真正的创作者如冨樫,就算任何人抄了他些什么也不会在意。他只会继续创作出你根本想像
不到的东西而已。
然后办个活动,语气与个性太硬,被干真的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nighthunt (johnyu164)   2018-12-12 04:59:00
笑死了 主办方公关差 放个屁就跑了 你们硬要扯同人无罪 然后不停的帮忙把旧文刷上来 这不是免费广告什么是免费广告版权的问题根据台湾的法律就是非告诉乃论 你们有种写信给代理商宣导 在这边争有什么意义? 版友对于版权问题不能过问吗??? 对于要在板上的盈利行为不能询问更多吗? 争论的方向超级怪 也完全不去想你们跳出来说这些对谁有帮助你们这样阐述的意思是什么?意思是 以后板上有类似同人活动不应该询问是否由官方授权吗? 还是不管有没有授权都不应该拿来骂呢? 办活动的人都直接丢了就跑了 这件事请你们还拿出来说 呵呵最后再说一次 你们这样跑出来洗文章唯一有的效果 就是又把这公关乱七八糟的活动 再一次的翻上来 其他什么都没有达到 因为版友也只会质疑上来po文的人 版权的提告根本不操之于版友 依我用你们达成的结果推论你们不是发文前根本没搞清楚说这些干嘛 就是根本跟主办单位挂勾 这样讲够清楚吗
作者: sarshia (大古不是大吉)   2018-12-12 08:53:00
楼上气的是主办方的口气 公关问题 这篇只是在抱怨智慧财产权在实务层面会造成的吊诡问题而已 干嘛这么义愤填膺啦 哈哈哈XDD Must的代表作大概是落日飞车跟Epica唱自己做的歌却要付钱这种事吧 根本是合法的版权诉讼蟑螂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8-12-12 09:09:00
又一个别人也违反论 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啊到底ww
作者: jupto (op)   2018-12-12 09:45:00
转个立场想 如果创意被使用无法收钱那谁要创作 专业的事就给专家吧 台湾人总是不尊重专业以为自己最厉害
作者: kirbycopy (铁面骑士)   2018-12-12 10:04:00
还蛮认同这篇的说法的 纯嘘又让这标题浮上来
作者: PaoWann (好像什么事没做)   2018-12-12 13:30:00
恭喜原po有一个非二元的脑袋,板上很多人都没有。非黑即白的方式来看待智慧财产权、二次创作等争议大的领域真的是让人白眼狂翻,不过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篇浮上来@@
楼主: been1973 (行棋)   2018-12-12 17:23:00
就休刊太无聊,翻文章来看,看到觉得想抱怨就回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8-12-12 20:30:00
恭喜你又帮他们拉到仇恨值:)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8-12-12 22:26:00
好奇你有读过法学相关的知识吗?一堆超烂的例子XDDDDD
楼主: been1973 (行棋)   2018-12-12 22:34:00
我读的是设计与艺术创作,智财法是必修。我在这里讨论的不是合不合法。如果要讨论这个,我会说,对。不合法。希望你能看懂我在讨论什么。https://reurl.cc/vd13y这是典型的“一切合法,谢谢指教”:https://reurl.cc/Kbj6M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8-12-13 08:58:00
一切不合法 谢谢指教比较好吗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8-12-13 09:00:00
原来是中文问题,我对中文理解异常也很感冒,原文会被炮成这样,真正的原因一个国小生看完文章就知道,吵架的时候会极其所能找到各种大小问题攻击对方,结果你把重点摆在不是多数的真正重要的原因上,然后举了些跟原文根本不同情况的超烂例子,加上一堆大家根本不会这样回应的自问自答式阐述,最后再用一行买个保险...还是你想说,干人的时候除了不说出违法言论外,连干什么内容都要经过你的审订,你觉得合理才能开干?
作者: idooo (爱赌才会赢)   2018-12-13 13:59:00
讨论已偏离看板主旨,锁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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