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目前组务是否允许板主未公告即删文

楼主: eno4022 (eno)   2016-08-26 15:18:13
※ 引述《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之铭言:
: 一,eno开分身处理板务一事,曾报备组务,其分身ID仅用于处理板务,这点是组务肯认
: 的状态。如果分身ID曾作其他用途,则失去原本水桶之意义,也会难以服众。
如果站规、组规没有强制规定,我希望这点能回到看板自治的原则内
有人认为禁言是针对使用者,所以使用者的A帐号被禁言,B帐号也应该一并禁言
有人认为禁言是针对帐号,使用者的A帐号被禁言,他仍然可以开B帐号来看板发言
而我个人是倾向后者的方向,有许有些人的道德标准较高,称后者为"规避水桶"
但那是他们的个人看法,我尊重,但不表示我有必要配合他们的道德标准做事
这点希望组长可以理解
而且前者在实务的执行上也有困难,站方早已对所谓的分身提出建议
有违规尽量以一般违规处理,不要以多重帐号或分身的名义予以处分
不然使用者去申诉的话,板主对分身的简易认定(以IP判定)是有争议的
所以还是回归第一句话,希望组长可以让我们
以后者(针对帐号不针对使用者)为大方向
来进行看板管理
: 二,‘负面’的意义稍难界定,针对提问者的状况建议厘清到一个程度再予删文,如果没
: 有违背板规,却明显偏离板旨的文章,删文不必一定采用‘违规程序’处理,但至少应作
: 好备份存查。以本案看,后续对于板主开分身一事,的确是有讨论之需要,建议将程序问
: 题聚焦于分身ID是否作于他用即可。
优卡他当时的提问其实有二点
1.板主是否可以自桶? 2.板主被禁言是否板务就应由其他板主处理?
与eno4022、Antipiece是否为多重帐号根本无关
所以当初他开的标题本身就有问题了
重点是他的标题明确违反板规4,禁止在标题放上他人ID的规定
在这点上依规定删文我认为并无不妥
优卡他还是有权另开合适的标题讨论他一开始想讨论的二个问题,
这点板主并没有禁止
并不是想要阻止他讨论,而是他的标题违规了,所以才删文
针对这点我需要郑重澄清,希望组长不要误解
: 建议此案之‘板务’行文之判准:宣达规定、公告、判决,简要回应板众的实质问题。
本次删文已于基信板公告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2107473.A.FA2.html
之后会参考他版作法,在置底处设[删文公告专区],
以推文方式提供[文章代码]+[删除理由]的简易公告
另外删除的文章也都会存查于精华区
: 三,因为基信板是两个板主,所以如果彼此沟通无碍,水桶期间委由另一人出面处理是较
: 为省力的作法,也可以借由两位的讨论,让处置的流程有更多检视的角度。
这部分我跟萨德会再讨论,感谢组长建议
: 四,批踢踢的调性,是公共的学术讨论区,在信仰上碰到非我族类的他者在这个场域中指
: 鼻子、骂眼睛,觉得愤慨在所难免,这部分组务能够同理。如果能把自身板面的调性确认
: 好,或许组务能够协助的空间会更大,某个程度来说,组务并不否认排他性的重要,但建
: 议能有几个范例,跟板众说明这个分类的原因。如果外观上都‘欢迎光临’,但进到里头
: ,却因信仰和派系有许多高下之别,那么跟板旨无关的争论可能会很难停息。
如果某些有心人士能更有诚意,以私下建议代替公开批评
我相信看板气氛会更和谐,我个人也诚挚盼望这天的到来
谢谢组长的建议
作者: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6-08-26 17:37:00
关于第一点的回应,也许是组务孤陋寡闻,跟您对‘实务’的认定跟组务这里有相当大的落差。
楼主: eno4022 (eno)   2016-08-26 17:47:00
确认分身,然后连坐处分。这种作法已经被站方打枪了基本上只有帐号部有权说哪几个帐号是同一使用者详可参阅BoardCourt板文章 #1LcFJBGK板务站长已经明确说了,多重帐号的确认,是帐号部的权限所以板主无权说谁是谁的分身,这点请组长明察
作者: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6-08-26 18:07:00
你说的是法务范围,这里肯认之。实务上是板主开分身常常会导致一些与大原则冲突的情况,近日闹得大的是某个政治板面板主分身的事件,也许你觉得分身不会像他们一样无聊搞检举就没事,但那些本当回避的状况,如果一时情绪不稳又擦枪走火,事情反而更复杂了。
楼主: eno4022 (eno)   2016-08-26 18:12:00
谈分身问题好像已经离题了?u板友的诉求似乎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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