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竹北预售屋炒红单乱象 网红违规代销遭重

楼主: JeNeToiLe ( )   2020-11-27 20:48:56
全国首例!竹北预售屋炒红单乱象 网红违规代销遭重惩120万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127/PEJ7EA24JNEEPMBMIKQ5WLHVJE/
苹果日报 (突发中心杨胜裕、政治中心吴绍瑜/综合报导)
竹北预售屋炒红单乱象延烧,新竹县消保官在全国第2次联合稽查中,发现丁姓男子在网络
脸书粉丝团及LINE群组“丁丁的房产攻略”,锁定竹北热区新建案“竹科汇”,打着代销
名义在粉丝团或群组招收买家。但丁男因收取佣金后,并无法保证一定买的到或维持在
当初约定的买价,加上未依约退款(佣金)而产生购买纠纷,遭民众投诉。
消保官确认丁男违规,祭出首张罚单,重罚丁男120万。
据了解,丁男坦承不讳,并尊重行政裁处,不会打行政诉讼。
“红单”并不是真正的“买卖契约”,而是一种“买房意愿”,当民众在预售屋潜销期时
有意愿购屋,就会付一笔数万至数十万的订金,请建商保留资格,这时卖方会开一张
“购屋预约证明单”,上面会有欲购买的户数及价格,但部分建商不会先写明价格,
要等到公开销售时才公布,此时买方若同意就正式签“买卖契约”,
否则可凭此单据拿回之前支付的订金。
由于红单出现时机多在建案尚未正式公开,或是一些知名建商的秒杀案,若投资客抢先
拿到红单,可主动兜售该案的“购买权”,或是利用未公开时的早鸟价跟未来的正式开价
,“两者的价差”就有利可图了。
新竹县府表示,消保官靳邦忠上月追查漏夜排队新闻事件,意外发现预售屋买卖在开卖前
早已经被一些网红,或帮衬建商的广告商锁单百余户,再转单给建商或代销公司,
从中赚取佣金,其中丁男就是大户。
投诉人向消保官叙述,丁男透过手机LINE的十个群组,一群组500人,称自已可以用特殊
管道取得建商准备开卖的消息,还自行制作建案美编型录,贩卖高铁嘉丰路鸿筑建设推出
的“竹科汇”建案预约单。
丁男于5月30~31日和6月6~7日,接连2个周末共办了8场说明会,吸引400多人参与。
但建商委托的代销公司海悦广告却发声明表示:“本公司未曾授权或委托任何人代为
向有意愿购买本案之客户收取预约金或保留金等款项,在此特别声明不同意某广告公司
进行贩售”,惟业者(丁男)仍以“高楼层27万、低楼层26万元,买不到无条件退款”,
每户当场收取5~20万元现金,收受100多张预购单,金额高达1500多万元。
《苹果新闻网》打电话向海悦代销的专案经理宋子颢求证,但手机无人接听后转语音信箱
;而竹科汇销售中心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公司人员全部开会中,无法代为回应。
由于不少消费者感觉自己受骗进而向消保官投诉,新竹县府于11月16日依《消保法》
第33条规定,通知丁男陈述意见。丁男也对上情均坦承不讳,他表示签约人数只有72人,
收款数额782万,而且到场人数才200多人,且也没承诺每坪售价,并称已全数加上利息
还给购屋者。
新竹县消保官开出处分书,认为丁男从LINE群组要约促销、型录美编制作,并举办说明会
、代购契约签定及收受款项入帐,都是替购屋者买“竹科汇”预售屋行为所提供的服务
之一,具有不可分性,均应一体适用《消保法》,丁男应具不动产经纪人资格。
消保官进一步解释,购买预售屋于潜销期所签订之契约,本身就是一种契约行为,
均是建设公司推案的预售屋为标的,尤其对转单的第三者,更是属于交易市场的买卖行为,
具有财产权期待价值,因预售屋买卖动辄上千数百万,影响消费权益者很大,且签约又属
专业,契约不论是透过仲介公司或是代销公司买卖都应适用
“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违反者依《消保法》第56条之一,得处以3万到30万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最高可裁罚50万元;如造成消费者财产有损害之(虞)者,依《消保法》36条及58条,
得处新台币6至150万元。
而该建案代销公司海悦广告陈述,公司确实未授与丁男代理委托权,丁男主观上应可认知
本案并无签约的可能性,但丁男却仍继续办理说明会,并收受消费者订(代)购金,
这样的服务行为即已该当《消保法》第36条对消费者财产有损害之虞构成要件,
并不因事后退还价款而得免除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消保法》58条规定,
得处以6万到150万并得连续处罚。
处分书强调,丁男承认签约72人,收款金额782万,数量属可观,经与各主管机关会商,
并考量近期房市乱象,裁罚120万元,借此宣示将来以“收多少罚多少”之标准,
做为红单裁罚的依据,杜绝红单炒作行为蔓延。
消保官靳邦忠表示,考量丁男单凭办说明会就能收取782万元现金,是否诚实报税,
令人质疑,若有心诈骗,消费者全无保障。且从投诉者提供的单据上注明
“此价格须经建设公司同意,订单方可成立,如不同意则订金无息退还”之条款,
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付钱或解约,决定权均在建商之手,迫使消费者居于弱势地位。
他指出,一个合法的代销公司或建设公司要花好几百甚至上千万装潢请照盖样品屋,
训练员工,备齐相关文件及签约范本,且须不定时接受主管机关的审查考核;
而这些网红部落客与掮客竟可以不受行政管制,举著契约自由的名义,
直接取代仲介公司及代销公司,这样贩卖红单的行为,不是正规手法,
也扭曲经济市场正常的交易功能。
考量新竹县竹北不当交易行为乱象全国嘱目,谨依《消保法》第36条及58条就丁男
违规代销损害消费者权利案,罚120万元,以儆傚尤;丁男于昨日(26日)
中央地方联合稽查小组稽查时,当场表示他愿接受消保官的处分,也不会再提起行政诉讼。
内政部表示,住宅为生活的基本要素,是用来满足民众居住的需求,而绝非用来当作投机
炒作的商品。为遏阻炒房歪风,维护真正消费者购屋权益,政府对于投机炒作预售屋市场
的业者或人士,都将纳入未来查察的重点对象。内政部也呼吁民众如有发现违规炒作情形,
即可检附相关事证向县市政府检举。
(突发中心杨胜裕、政治中心吴绍瑜/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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