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大新竹分院违建成群 市府要求拆除竟置

楼主: JeNeToiLe ( )   2020-11-27 19:06:52
独家踢爆 | 台大新竹分院违建成群 市府要求拆除竟置之不理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127/DWTR3HV6PZAL3JSSPVISMSUN3U/
苹果日报(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将转型为医学中心的台大新竹分院,竟违建林立!有民众指控院区内至少有10处大小
违建,包括违规增建阳台、雨遮、机车棚等,初估有500坪。去年12月中旬新竹市府核发
安全卫生室违建认定通知书,要求院方自行改善拆除,但事隔一年仍未见改善,让出入
民众身陷危险环境中。近期民众检举该院违建案,市府都发处表示“只要没申请都是
违建”。投诉民众痛批:“台大新竹分院都没合法申请,却迳自违建,置就医民众于
安危中,很不道德!”
对此,台大新竹分院表示,本院于现址营运迄今已有37年,院区腹地虽小,但服务量
大,相关老旧违建于改制前即已存在,本院在衡权民众就医需求后会请相关单位尽速
规划处理。
新竹市都发处代理处长许瑞文表示,市府于2019年12月18日违章建筑认定在案,并发函
给台大医院,依新竹市违章建筑优先执行标准规定予以列管拆除。使用人除可依法申请
补照外,在市府尚未拆除前,使用人也可自行拆除违建,并复知新竹市府。他强调,如
经认定是既存违建,会进入排拆程序,也会造册列管。
使管人员私下表示,已收到民众检举台大新竹分院附属建筑物违建,并请北区经建课人
员进行查报,初步勘验台大新竹分院周遭的铁皮屋都是属于未合法申请的建物,
也就是违建,会依规定要求台大新竹分院改善。由于台大新竹分院位于东区及北区交界,
北区经建课承认已收到都发处来函,要求查报台大新竹分院院区的违建状况,而他们也会
择日派员进行查报,是否违建则由建管科认定。
C姓投诉者向《苹果新闻网》表示,台大新竹分院于2011年从署立新竹医院正式纳入
台大医院新竹分院,因业务量爆增,一时又无法扩建院区,因此院方未向新竹市府
申请建照,即找来工来进行施工,导致院内的车棚、雨遮、隔离小屋及安全卫生室及
仓库都是违建,占地近500坪。
而市府也曾查勘现场,发现院区违建林立,发文给院区的总务单位,均被置之不理,
甚至招商找来停车业者营运停车业务时,停车场业者发现机车棚全部是违法增建,
导致业者无法收取机车停车费,造成每月亏损状态。
《苹果新闻网》实际走访台大新竹分院,走了一圈发现,一踏进院区大门口的右侧,
即有铁皮搭建的机车停车棚,整排机车满满的停在车棚内。接着环绕院区步行,
围墙旁及院区内的宿舍旁也临时搭建车棚,供民众及医护人员临时停放机车,
使得宿舍出入口显得相当拥挤。
令人觉得夸张的是,走到急诊室旁,发现有一间铁皮屋搭到2层楼,作为工作人员
的办公处所,隔离小屋也是铁皮搭建的违建,初步对照市府2016年核发的原使用执照图,
都发处使管科人员表示,只要没申请使用执照,搭建出来的临时建物都是违建。
台大新竹分院的前身是卫生署立新竹分院,2011年7月间正式并入台大分院之一。
因院区位于新竹市区内,1983年于现址创建,因院区狭小,但竹科带来大量就业人潮,
导致院区的医务量大增,医护人员人数增加,虽竹北生医园区院区正式使用,
但新竹分院院区仍是不敷使用,显得相当凌乱。
而台大分院总务人员疑图方便,未向新竹市府工务处申请建照,迳自找来厂商违法增建
阳台、雨遮、外推违建、机车棚、仓库,甚至直接在急诊室旁搭建铁皮屋做为办公处所。
其中,今年初标下机车棚停车管理的业者岳洋公司,误以为医院建物都是合法,认为经营
医院停车场业务有利可图,花费数百万元架设停车场收费工程,准备收机车停车费,
先花了数百万元改善医院停车场工程,并装设先进的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未料岳洋却因市府要求拆除违建才能正式营业收费,发现医院机车停车场的雨遮等处都是
违建,要求台大新竹分院处理,均忽视不理,业者若不能拆除这些违建,就不能收机车
停车费,只能提供民众免费停车,导致每个月损失停车费30万元,台大却未进行改善,
导致业者无奈亏损。
对此,看诊的谢姓民众痛批,台大新竹分院是国家机构未申请建照就迳自搭违建,
上级还可以核销公帑盖违建,实在离谱。王姓就诊民众说,像前立委吕学樟经营的
联立奔驰厂房内有违建,或民众家里搭个小违建,就要申请执照补税,如吕学樟就被检举,
市府就该拆除违建部份,而不是乡愿放任。
C姓投诉者表示,台大新竹分院完全无视公权力的存在,还忽视民众、员工及病患的就医
安全,任意的花费国家公帑做违法的工程,遭民众检举违建后,被新竹市府开立违章
建筑认定通知单,要求医院限期拆除,医院仍置之不理,导致医院处处都是违建,
惨不忍睹,失去国立医院的风格。(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