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彩虹妈妈进入校园的情况

楼主: Lofthouse (鼐)   2019-08-23 00:56:46
这议题几年前就有疑虑,不过牵扯到敏感议题,让人不去深究及提出疑问。
补充一下法令上,推文中有提到宗教进入校园的部分,校园内教职人员或志工,无论自身各
人立场如何。都须遵守
教育基本法 第六条
教育应本中立原则。
教育基本法 第六条二项
公立学校不得为特定宗教信仰从事宣传或活动。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及公立
学校亦不得强迫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及学生参加任何宗教活动。
关于文中提到的教材要经过内部及学校讨论呈现方式,是否有权拒绝相关课程内容问题。不
过依法家长就有审视‘大纲’及‘内容’的权利
教育基本法 第八条三项
国民教育阶段内,家长负有辅导子女之责任,并得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选择受教育之方式、内容及参与学校教育事务之权利。
另外,教材的智财权及内容受主管机关审定的部分。就这刚好不是课程时间,也这样刚好不
是课纲内容。所以最相关的法令里无法有效规范其内容。
国民教育法 第 8-2 条
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之教科图书,由教育部审定,必要时得编定之。教科图书审定委员会由
学科及课程专家、教师及教育行政机关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其组织由
教育部定之。
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之教科图书,由学校校务会议订定办法公开选用之。
国民教育法施行细则 第 10 条
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应依本法(国民教育法)第八条之二第二项规定选用教科图书,如无适当
教科图书可供选用时,得由直辖市、县 (市) 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或学
校依本法第八条规定之课程纲要编辑教材。
前项教材由学校编辑者,应报请各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查。
其实几年前这议题跟组织,教育部有发函给各县市教育局,让各地教育局询查,有的学校是
有较谨慎的审议教材内容,而有些则选择接受此教育模式。因此,有疑虑的家长们,当然可
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应集众人之力积极严谨的要求审视教材内容及受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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