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竹市违建强拆收费 3状况免负担

楼主: celhw (贪玩的小孩)   2018-01-23 09:34:22
〔记者洪美秀/竹市报导〕新竹市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经市府修正送议会通
过,未来如配合污水下水道开辟工程、灾后抢救工程及公共工程,经市府认定可免负担费
用。
新竹市府进行污水下水道用户接管时,常遇到部分用户不愿拆除违建接管,市府未来可强
制拆除违建,且经市府认定,建筑所有人免负担。(记者洪美秀摄)
市府工务处表示,目前污水下水道用户接管率仅十五%,是因为接管时,部分用户不同意
后巷要拆除违建,导致整条巷弄用户都无法顺利接管,造成接管率无法提升。
未来市府除可强制拆除,对部分不配合的用户,也可执行代拆, 让有意愿接管的用户顺
利接管。
工务处表示,过去也曾发生台风过后进行渠道抢修时,发现有铁皮违章建筑,虽然所有人
自知理亏同意拆除,却不愿意自行拆除,导致影响抢修进度,未来可由市府强制拆除,提
升抢救工程的执行力。
市府进行公共工程时,遇到公园内或马路上有违章建筑,若所有人不想自拆,市府也可执
行公权力拆除,避免工程进度受影响。
是否免负担 须由市府认定
对于是否会导致违建所有人因不想负担拆除费用故意不自行拆除违建,工务处强调,免负
担拆除费用的情况是由市府认定,而非违建所有人认定;除非有配合污水下水道开辟工程
、灾后抢救工程及公共工程等三种状况,否则仍需由违建户负担拆除费用。
工务处表示,新竹市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从一○五年公布施行至今,已收到
强制拆除费用两百卅四万四千多元,违建户自拆比例也从十七%提高到四十六%。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68179
心得:不是要趁机要求拆除费用由住户负担才会怕吗。这样是要鼓励有可能有例外情况的
住户赶快盖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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