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转让部分,希望版友一起讨论

楼主: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8-04-24 21:28:24
大家晚安,我是刚出国回来的JPIGHEAD
这里有一个针对转让的部份的问题想跟大家探讨
这里节录新店版板规
"
1.交易文,违反规定之文章删除+退文并禁言半年。
发表具有对价关系,发文者为收钱的那一个即视为交易文,
包含(贩卖,租售,合购,代买,转让)
发文需符合规范:
A.发表时间为每周六00:00至23:59:59,每人当日只可发表一篇。(删除再发比照办理)
B.承B,若于礼拜六以外的时间发表后自删者,亦比照办理。
C.禁止发表网络禁止贩售之物品。(如药品)
Z.累犯者将另外再加禁言一年,故会禁言一年半。
(从2017.12.01开始计算)
"
其文章明订对有对价关系,发文者为收钱的人即为交易文。
但观察版上部分关于转让的部分,有一定的比例在于会员资格的转让
原本针对此转让都无论如何视为交易文予以逞罚,
但许多使用者会因板规规范说他必须收钱才算交易文,第三方收费不算在交易,
认为转让非自己收钱进而在规范时间外发文,误触板规而受罚。
因此我想针对这部分寻求大家的意见,并做为以后处理的规范。
目前我预计应有两种处理模式,提供各位选择或讨论:
1.维持原状 无论如何只要转让部分 受转让方有付出金钱行为,就视为交易文 列入规范
2.转让部分 只要原PO未收受费用 应视为非交易文 可以不受交易文规范
我个人比较倾向1.原因是希望杜绝可能有任何业者已转让之名行交易之实
而后会请SOSO在板规文章将交易文转让部分做增修
明定为只要有金钱来往不论是否第三方收费都应受板规规范
而2.虽会让大家比较方便,但是就比较难以规范有业者已转让某物为名实质贩售会员商品
不晓得各位对此议题有怎样的看法,希望都能提出让大家讨论看看。感激不尽!
作者: purplishfish (紫鱼)   2018-04-24 23:14:00
觉得算1套用2帮房东找房客是不是也可以乱入?
作者: SharronHuang (阿sha)   2018-04-25 05:33:00
1比较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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