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台中登山自治条例

楼主: dododoremi (dododo~~~)   2016-12-17 12:33:07
http://210.69.115.31/GLRSout/NewsContent.aspx?id=16176
刚刚在FB看到
其中一项明确表示
三、未开放之山域步道禁止进入及自行开辟路径。
这不是代表从此不再有新路线诞生的保证吗?
前辈们怎么看呢~
作者: wait (有言论自由!?)   2016-12-17 12:42:00
禁止自行开辟路径 好事呀... 给山林一点空间吧
作者: ellychen (EllyChen)   2016-12-17 13:35:00
自行开辟路径, 这点有好有坏吧!!坏处当然是环境破坏的问题, 好处当然是新的挑战路线也有相对难度,难到达的地方去的人就少, 破坏性就少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6-12-17 14:05:00
这只是开罚时界定用,你开辟时没出事谁理你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12-17 14:09:00
这叫免责声明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6-12-17 14:56:00
这种东西永远是出事了再说
作者: franklee04 (台北言承旭)   2016-12-17 18:13:00
是不是只要不去台中市的路线就好了吗?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12-17 18:17:00
台中南投议会都三读通过了 花莲也已送议会 没意外的话宜兰苗栗一定也是跟进的 所以现在不只有台中的问题
作者: triplee (none)   2016-12-17 20:22:00
免责声明+1 我不觉得真找的到主管单位管这种事公部门都没心思也没能力去处理这类事吧 才纷纷拟这种免责条例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6-12-18 01:27:00
怎么可能是免责声明,在未开放的区域出事政府根本没责任。这个就是处罚那些爱乱闯,出了事后叫救援的人,直接每个人罚3千以上
作者: frice (Frice)   2016-12-18 08:06:00
是免责声明没错啊 因为台湾人出事都要找人负责 才会搞成现在这样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12-18 18:34:00
大概就是希望人民永远不要去走没人走过的路吧咩
作者: rich0206 (入流也风流)   2016-12-19 13:43:00
那如果是把久未人至的古道找出来呢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16-12-19 14:08:00
照这规定旧路线如果消失也不能开新路线吗
作者: JJLi   2016-12-19 23:44:00
真照这个规定,七彩六顺/雪山西棱只能长存神话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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