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季末感言

楼主: 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2014-04-01 13:42:15
※ 引述《bolam (95 10 23步排入伍)》之铭言:
既然误会解开了,我就开始回答你题出的两个问题。
: 那我挑战你一下,如果以后有人挺你,呼应你,而被论坛管理员/GM盯上/警告,
: 或是被其他玩家攻击/羞辱,请问你如何应变 ? 如何担当 ?
我会为球探负责的部份是指,如果球探因为工作上的问题被质疑或者逼迫,
我会站出来让矛头指到我身上,并且了解况状后处理问题。
这个时候,并不希望有任何愿意支持我的人为了挺我而触犯了论坛规则。
或许会私下请支持的人冷静,并且先避避锋头;但若支持的人数足够,或
许会先确立明确的共同目标再统一窗口回复。
过去,我们常有句话“对事不对人”。基本上这句话是论坛规则上的漏洞
,只要是对于事务的探讨,而不在文中提到人或者团体,GMs/Mods是没有
办法有任何做为的。例如说:
“TNP应该要重视台湾玩家的利益”
“台湾玩家的利益应该被重视”
两句话的差别在于,第一句可能被指控,那么 GMs/Mods 就会要求提出証
据而介入。而第二句并没有提到任何团体,或许有暗示的作用,但因为他
并没有指称特定对象或者团体,GMs/Mods并不能因为自由心証直接当做具
有暗示性来处理。
: 不过,推文这种误导,这里没有发生,是误会(这也是我希望讯息公开化的原因),
: 误导过去确实发生过,理论上所有(台湾)玩家是该被明确告知资讯的,
: 未来这块,你的想法会怎么处理 ?
我不清楚你指的讯息公开化是指什么样子的讯息,或许请麻烦进一步的解释。
至于这个事件,你也有说明,因此就不再做多余的说明了。基本上,球探打算
找谁当农场,私下怎么为了方便而做利益交换,只要不会伤害到台湾的经理们
以及国家球员们,我并不打算介入。因为这是属于球探的自主性,以及他们的
隐私。
“假设”目前有问题,我会先确定状况,也就是写封信给当事人。事实上,在
这个事件中,两个当事人我都各寄了一封信并尝试处理。“假设”这个事件是
事实,并且被要求卖球员的一方愿意承诺给球员完善的训练,那么我会请训练
者自己留着。如果训练者没有办法给予足够的训练,那就抱歉了,我会站在国
家队的立场与训练者交涉,即使用像这次的事件的方法,也就是利益输送的方
法和玩家交易。如果该玩家还是坚持的话,也只有另外找寻其他潜力球员。
作者: bolam (95 10 23步排入伍)   2014-04-01 14:18:00
论坛的规则 对与错 不是你规定的 是论坛管理员主动判断的CAT过去发官方信件给我 老外可以用英语跟我沟通..但是我不能用中文跟老外沟通..他将这个视为挑衅CAT的朋友羞辱我是排外的国教..我回应说 我没有 你说话要有根据..结果 CAT的处理方法是把我禁言一天..然后把文章删掉他给我的解释是 我违反了论坛规则 我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然后他把文章删掉 他就当作他的朋友没做过这件事情然后他对他的官方朋友说 他把我禁言 是因为我过度的辩论的处罚....太多例子了..你说的对事不对人..很理想 但是我不觉得论坛管理员在台湾事实施对事不对人..反而反过来..他是对人不对事 总事做出对TNP最有利的解释并对不是TNP的人最出最严格的处置....请问 在目前台湾论坛管理员 对人不对事 双面手法的现况下..你的对事不对人的理念很好 但是你如何处理在台湾目前是人治的现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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