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高院敢不敢判高虹安无罪?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5-02-09 06:03:51
推 perry52: 你的判例是议员吧,旗袍法官就认为立委 111.253.211.17 02/09 05:14
→ perry52: 跟议员要分开看... 111.253.211.17 02/09 05:14
推 perry52: 而且高虹安一审浮报加班费工时跟回捐其 111.253.211.17 02/09 05:20
→ perry52: 实都被判无罪,有罪的部分只有本薪低薪 111.253.211.17 02/09 05:20
→ perry52: 高报的部分。所以高院判决有罪无罪都有可 111.253.211.17 02/09 05:20
→ perry52: 能吧 XD 111.253.211.17 02/09 05:20
跟中央和地方无关啊!这套制度本来就是从立法院来的,是内政部把他挪用到
地方民意代表的公费助理使用,既然挪用立法院公费助理制度的地方民意代
表公费助理都被认为是议会依照依照议员提交之金额拨付,并非议员薪资之
实质补贴或是助理补助费之总额,总不会你被抄的立法院公费助理制度被认
为实质补贴,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所以依照最高法院对地方民意代表公费助理薪资的见解,一样可套用在立法
院公费助理制度,这二个根本就是系出同源,高院要是敢这样判,铁定是被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的啦!
高院也是深知此点,才会提出释宪,想找大法官背书,结果没想到被大法官
打脸,她要是敢判早就判了,何须声请释宪?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3590 号刑事判决
六、原判决本于内政部107 年11月27日台内民字第1070083018号
函示及证人孙惠生之证言,说明:㈠、议员助理比照立法院
立法委员助理费拨付方式,由议员提交助理名单并载明助理
补助费数额及助理本人帐号后,再由议会直接拨付至助理本
人帐户,议员所遴用助理人员之雇主应为议员本人,非为议
会;㈡、议员与提交给议会之助理名单上之助理,当存有雇
用或受雇之合意,薪资数额亦属合意范围;㈢、议员助理费
用,其数额由议会依照议员提交之金额拨付,并非议员薪资
之实质补贴或是助理补助费之总额等旨(见原判决第32页)
,系就原审辩护人关于公费议员助理之性质属于议员薪资之
实质补贴,或是助理补助费之总额之辩解认不足采之理由,
并非认定上诉人与甘裕平3 人间存有雇用或受雇为议员助理
之合意,当无上诉意旨㈣所称理由矛盾之情形。又原判决引
用证人孙惠生于原审之证言(见原判决第32页第15至22行)
,系证人亲自见闻之陈述,并非其依特别知识,报告之判断
意见,原审未令其以鉴定人身分具结,亦无上诉意旨㈤所指
之违法可言。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你还未够班S)》之铭言:
: 最好是她敢这样判啦!她头上还有最高法院她不知道吗?除非她想要拿自己的年终考绩来换
: ,而且就算她想要,旁边二个陪审法官也不一定肯呢!
: 最高法院刑事判决113年度台上字第2959号
: ㈡、依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关于公费助理相关费用
: 由议会编列经费支付之规定,及从公费助理费用之拨付方式,系由议员提交助理名单并载
: 明助理费数额及助理本人帐号后,再由议会直接拨付至助理本人帐户等情以观,可见公费
: 助理补助费,非属议员之实质薪资范围,亦未具有对议员个人实质补贴之性质,自须议员
: 已实际遴用公费助理,议会始得依该条例规定将补助费支予公费助理。是议员事先要求公
: 费助理交出个人帐户之存摺、提款卡或印章等资料,由议员全权保管使用该补助费者,则
: 议会所核拨之补助费,形式上虽拨入公费助理个人帐户,惟实质上已被议员直接领取而据
: 为己有、任己花用,难认公费助理有具领该笔款项。此与议员所聘用之公费助理于具领补
: 助费后,系依双方合意,将部分补助费交予议员者,始有该公费助理补助费于此情形,若
: 用以支付与议员职务具有密切关连之其他超出公费助理人数上限、实际上亦从事助理业务
: 之私聘助理薪资,而欠缺不法所有意图之情形有别,亦与议员实际上并未聘用助理,而虚
: 报以诈领核销公费助理补助费等情尚有不同。原判决认定上诉人主观上有诈领财物之不法
: 所有意图,已说明高雄市议会编列预算将公费助理补助款,依议员申报名单直接拨付至各
: 公费助理帐户,并非并同议员得领取之各项费用拨付予议员本人该补助费系各助理执行
: 助理职务而取得之薪资报酬,自始非属议员之实质薪资,亦无实质补贴之性质。并叙明上
: 诉人擅以苏子龙等人名义向高雄市议会不实申(溢)领公费助理补助款,复事先要求其等
: 交出个人帐户供上诉人支配使用各该补助款,而实际取得议会拨付予助理之补助款,显有
: 为自己不法所有之诈领意图甚明等旨,此与实际聘用之公费助理于取得议会所汇入之薪资
: 后,自愿将部分款项领出交予议员运用之情形有别。核其论断,尚无适用法则不当之违法
: 。上诉意旨仍执前词,主张其并无诈领财物之犯罪意图云云,无非徒凭己意泛词指摘原判
: 决不当,自非适法之第三审上诉理由。
: ※ 引述《quid1121 (小鸡鸡)》之铭言:
: : 截录中央社部分报导
: : 宪法法庭表示,声请人另空泛主张相关规定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触
: : 宪法第18条规定,并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原因案件裁判
: : 结果等语,未有基本法理论据,本件声请自难谓已提出客观上形成确信系争规定违宪的具体
: : 理由。
: : 过去高虹安曾说 有人会搞定司法
: : 从宪法法庭驳回释宪理由中 看到对声请人即高院的评语
: : 高院2万字释宪=空泛主张 意旨不符 无基本法理依据
: : 是说 二审高院续判 高院敢不敢判高虹安无罪呢?
: : 有人会搞定司法 有机会搞定到第三审吗?
: :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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