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诈领助理费案,高院5理由认违宪停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5-02-08 15:52:30
笑死,我早就说过这案子大法官会直接以不受理驳回,版上一堆蓝白仔还不信
现在好啦,大法官直接打脸你了,证明你这些蓝白仔就是没有法律概念的法盲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5837195.A.CCB.html
而综观大法官驳回裁定的理由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511&id=354814
不外乎以下几点:
1.宪法诉讼法(下称宪诉法)第55条及第56条第4款定有明文。所谓“裁判上应适用之
法律位阶法规范”,系指法院就其审理之原因案件,作成终局裁判所必须适用之法律,
以高虹安而言就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所定利用职务上机会诈领财物罪,或
刑法第214条所定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下合称系争犯罪处罚规定);而系争规定仅系
声请人为评价上开行为事实,以认定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之存否所欲参考或引据之法律
规定。是系争规定本非声请人就原因案件,作成被告有罪与否之终局裁判所应适用之
法律,亦难谓于原因案件之裁判结果有直接影响。
2.系争规定之规范内容并未有属不确定法律概念性质之规范要素,其规定于个案之具体
适用,均应由个案有权机关或救济机关为适当之解释,凡此均不生系争规定违反法律明
确性要求之问题。至立法委员依系争规定聘任公费助理,并向立法院申领公费助理费与
加班费等实务运作情形,于刑事案件中是否构成系争犯罪处罚规定之构成要件事实
,乃法院审判权核心所在之个案认事用法之范畴,非法院得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之事项
范围。
3.声请人另空泛主张系争规定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触宪法第18
条规定,并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原因案件裁判结果
等语,未有基本法理论据,尤未叙明系争规定作为立法院组织法中关于立法委员聘任公
费助理,及立法院应编列预算支应相关费用之规定,究如何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如何之
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民主宪政精神中究有如何之“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之要求、
系争规定又如何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等。就此而言,本件声请自难谓已提出客观
上形成确信系争规定违宪之具体理由。
结论就是大法官认为,这些问题本来就是你高等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核心范围,你本来就
可以自认定,再不然也应由最高法院大法庭来统一解释,还轮不到我大法官出手啦,再
加上你声请释宪的理由写得乱七八糟,不清不楚,我大法官直接给你不受理裁定驳回了
!自己的功课自己做,别来烦我大法官好嘛!
※ 引述《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时间点)》之铭言:
: 刚看宪法法庭网站,高院申请高虹安释宪案昨天裁定不受理
: 裁定字号
: 114年审裁字第154号
: 原分案号
: 114年度宪审字第1号
: 裁定日期
: 114年02月07日
: 声请人
: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三庭
: 案由
: 声请人因审理台湾高等法院113年度瞩上重诉字第36号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声请法
: 规范宪法审查。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511&id=354814
: 理由写很长,自己上网看,这样高案能继续审了吗?
: ※ 引述《zephyr105 (跳跳)》之铭言:
: : 1.新闻网址︰
: :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27/post/202501020030/
: : 2.新闻来源︰
: : 今周刊
: : 3.完整新闻标题
: : 高虹安诈领助理费案,高院5理由认违宪停审、2万字声请释宪!她能全身而退?宪法法
: 庭
: : 开得成吗?
: : 4.完整新闻内容︰
: : 被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时诈领46万30元助理费,今年7月26日一审认
: 定
: : 高虹安不法所得为11万6514元,被判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高虹安和检方不服一审
: 判
: : 决,双双提起上诉。
: : 高院周四(1/2)表示,因该案有牴触宪法疑虑,并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
: 政
: : 精神,将案件裁定停审,并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
: : 合议庭认为,唯有从本质面、制度面寻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让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
: 、
: : 行止合度,并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因此广泛蒐集资料,深入研究,耗费时间精力,撰写
: 2
: : 万言书状,声请释宪并裁定停止本案审理。
: : 不过,高院要声请释宪,后面问题还很多,第一个就是“宪法法庭能运作吗?”主要是
: 7
: : 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封杀,依照新修正的宪法诉讼法,目前的8名大法官无法作出宪
: 法
: : 法庭判决、暂时处分,仅能审查是否受理案件。
: : 对此,高虹安表示,尊重高院合议庭决议,也高度肯定合议庭从宪法的高度,以及人权
: 保
: : 障的角度声请宣告违宪,高虹安再度重申,没有贪污不法,“希望能够尽快还我清白”
: 。
: : 高院周四新闻稿指出,合议庭审理高虹安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经审视本案
: 关
: : 键法律条文《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依合理确信,认有违反宪法法庭关于
: 法
: : 规范不得违反明确性原则的解释。
: : 而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触《宪法》第18条规定,并危及民选公
: 职
: : 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本案裁判结果,因此依《宪法诉讼法》第55
: 条
: : 规定,声请宪法法庭宣告《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规定违宪,并于2日裁定停止本
: 案
: : 审理。
: : 高虹安为首宗案例,相关法律规范意旨明确性影响深远
: : 高院说明,高院审理高虹安案的受命法官为郭豫珍,审判长许永煌,陪席法官雷淑雯,
: 多
: : 年来因公费助理经费、加班费问题而涉讼者,各级法院就地方民意代表所为判决虽有20
: 0
: : 余笔,但针对立法委员涉及此问题而获判有罪者,高虹安算是首宗,相关法律规范意旨
: 的
: : 明确性影响深远。
: : 实务上应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规范事项得否由个案法官进行审查亦非无疑
: : 由于审判实务上就地方民意代表判决所持见解,是否当然适用于立法委员,其关键在于
: 《
: : 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与“地方民代补助条例”第6条的制度设计、性质是否相同,但
: 此
: : 部分尚有疑义;且本法在实务上应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规范事项得否由个案法官进
: 行
: : 审查,亦非无疑。
: : 依据法律审判的法官,自无越俎代庖之余地
: : 高院表示,立法院常以朝野协商处理关键争议,因此审议理由未必完整揭示,全国最具
: 规
: : 模且拥有最丰沛立法研究专业(法制局)与预算研析(预算中心)资源的立法院,都难以
: 确
: : 定本法意旨,依据法律审判的法官,自无越俎代庖之余地。
: : 民意代表助理费性质的厘清,攸关众多类似行为的法律评价
: : 而民意代表助理费性质的厘清,攸关数百位现任或卸任立委及上千位公费助理类似行为
: 的
: : 法律评价,对于类似案件,除假藉人头冒领或中饱私囊之犯罪个案外,绝大部分(差额
: 型)
: : 多因制度意旨模糊蒙眬,致难以预见其法律效果或是否构成犯罪,而造成无必要之纷争
: 与
: : 讼累。
: : 唯有从本质面、制度面寻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让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
: : 综上,合议庭认为,唯有从本质面、制度面寻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让所有民意代表知
: 所
: : 遵循、行止合度,并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因此广泛蒐集资料,深入研究,耗费时间精力
: ,
: : 撰写2万言书状,声请释宪并裁定停止本案审理。
: : 合议庭心证已揭露,无论释宪结果高虹安改判无罪机率大增
: : 本案合议庭欲藉高虹安案,区分中央与地方型民代的不同,等同认定立委的助理费具实
: 质
: : 补贴性质,而议员的助理费却得实报实销,采差异性对待,宪法法庭是否受理备受瞩目
: 。
: : 由于合议庭心证已揭露,未来不论释宪结果为何,高虹安改判无罪的机率都大幅提升。
: : 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封杀,宪法法庭能运作吗?
: : 不过,高院要声请释宪,后面问题还很多,第一个就是“宪法法庭能运作吗?”主要是
: 7
: : 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封杀,依照新修正的宪法诉讼法,目前的8名大法官无法作出宪
: 法
: : 法庭判决、暂时处分,仅能审查是否受理案件。
: : 5.附注、心得、想法︰
: : 台湾立法品质真的很差阿是不是
: : 立院出事了也没发现问题去释宪
: : 一审审判完了也没释宪还判刑
: : 走到二审才遇到发现问题的法官
: : 欸 一堆人还都被检调吓到认罪耶
: : 还搞掉一个市长
: : 本来想发黄X智的评论的新闻
: : 但是实际看一下真的是毫无营养还不如发这篇
: : 朝野政党协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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