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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贪案高院停止审理并声请释宪 宪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2025/02/08 14:58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涉诈领助理费案,台北地院依“
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判刑7年4月,日前承审的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本案关键法
条《立法院组织法》第卅二条第一项公费助理经费、加班费等规定,违反“明确性原则”
,有违宪争议,与“地方民代补助条例”第六条的制度设计、性质是否相同,尚有疑义,
裁定停止审理,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宪法法庭认为,声请与宪法诉讼法第55条所定要件
不符,已一致决裁定不受理,也代表高院应续行审理高涉贪污案。
此案是由宪法法庭第二审查庭审判长吕太郎、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做成不受理裁定。
宪法法庭指出,审理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贪污案的高院合议庭法官郭豫珍等人空泛主张立
法院组织法第32条欠缺法律明确性原则,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触
宪法第18条规定,并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原因案件裁
判结果等语,没有基本法理论据,尤未叙明系争规定作为立法院组织法中关于立法委员聘
任公费助理,及立法院应编列预算支应相关费用的规定,究如何与公职人员身分应受如何
之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民主宪政精神中究有如何之“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之要求、
系争规定又如何危及民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本声请案并未提出客观上形成确信违宪的具
体理由,与释宪要件不符。
高院由审判长许永煌、陪席法官雷淑雯、受命法官郭豫珍组成合议庭审理高虹安贪污案,
只开过一次庭,裁定停止审理,并声请释宪。
高院合议庭指出,多年来因公费助理经费、加班费问题而涉讼者,各级法院就地方民意代
表所为判决有两百多笔,而针对立委涉及诈领助理费问题而获判有罪者,高虹安案是第一
件,就地方民意代表判决所持见解,是否当然适用于立委,其关键在于《立法院组织法》
第卅二条与“地方民代补助条例”第六条的制度设计、性质是否相同,尚有疑义。
高院合议庭认为,民代助理费性质的厘清,攸关数百位现任或卸任立委及上千位公费助理
类似行为的法律评价。对于类似案件,除假藉人头冒领或中饱私囊的犯罪个案外,绝大部
分(差额型)多因制度意旨模糊,而造成不必要的纷争与讼累,唯有从本质面、制度面彻
底解决此类问题,让所有民代有所依循,因此裁定停止审理,并声请释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45263
史上最烂民选新竹市长~高鼻安
自称能搞定司法 不过虽然拖点时间
还是被裁定不受理
大概要去陪史上最烂台北市长掰掰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