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行政院提了三次覆议 所以就要行政院长下台??
这是什么逻辑??
提出覆议不是行政院的合法权利吗??
提出覆议不就是跟立法院说 你们立的法 我们觉得窒碍难行
请立委诸公再想想
不就是这样吗??为什么这样要负政治责任下台??
欸 立法院跟行政院同属宪政下的对等机关耶
立法权行政权互不隶属互相独立 这不是小学公民与道德课本就有的东西吗?
为什么行政权行使宪法赋予的自身权利
会是一个立法委员在靠北叫他要下台??
难道法律博士 连台湾国民小学的公民与道德课本里的基本原则
都不知道吗??
这个立委的垃圾烂法还违宪了二十几次耶
要下台也是这种烂立委下台吧 对得起自己的薪水吗??
我是真的不懂耶 为什么行政院覆议就要下台
跟你说你的这法律不行 请多想想 请再想一次
干你娘我也是这样想的阿 立那什么违宪粪法 嘴不得囉??
这个是立法委员还是台湾皇帝??
肏 真的这么不爽 真的这么想让行政院长负政治责任
你们倒阁阿
62席立委难道连倒个阁都没种吗??
臭 俗 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