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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粉专 米国律师废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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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要在美国告台湾媒体诽谤?》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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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要睡了,但看到这个实在太…搞笑,所以很快发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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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美国告诽谤通常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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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要告的话必须要先送达(service of process),就通知说我要告你。问题是…..台湾
媒体在美国应该没有办公室或子公司,所以要怎么送? 台湾也不是海牙送达公约(Hague Ser
vice Convention)的会员国,所以不能用国际条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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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算送到了,既然台湾媒体没在美国做生意,表示美国联邦法院对这些媒体没有Pers
onal Jurisdiction (个人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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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告不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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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写完了。我要去睡了
https://i.imgur.com/SpUNsr0.jpeg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对于彭P扬言要告台湾媒体(点名的有新头壳、台湾事实查核中心、TVBS以及镜周刊)针对他
个人的毁谤一事。
脸书粉专米国律师废话多表示告不起来。
彭P还是回来告吧。
https://i.imgur.com/AkVo9Ic.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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