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京华城容积率从392->560就已经违法了吧?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5-01-14 08:55:09
※ 引述《negohsu (专打不专业环团)》之铭言:
: 关键细节都没提,0分。
: 80年是整体开发,捐地三成变商三,容积560打七折(392),但是允建12万平方公尺,所
: 以容积打不打折都没差。
: 103年台北市将整体开发改成分区开发,所以允建12万平方公尺被删除,C土地回归商三基
: 础容积560。小沈不爽打官司要讨12万平方公尺允建面积,法院判560合法,删12万也合法
: 。
: 贴一堆无意义内容,最核心的部分反而故意跳过
哪一个法院判决560合法,说来听听?
你该不会以为判决理由记载有拘束力?
这可是非常外行的说法喔?
判决理由有拘束力只有主文而已喔!
80年都委会核定公告的都市计画案写得很清楚就是全区(A+B+C)392%,
没有什么扣掉捐地30%,为560%的说法,超过392%都是违法的
采用‘大街廓整体开发’理念,并符合台北市土地次专组会议所提(78.10.27制表)
京华再开发计画案不同使用强度建筑面积比较表’之案计算[即容积率依整个基地
面积计算为392%(7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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