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1500怎证明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5-01-10 17:31:02
※ 引述《jayyen7 (小杰)》之铭言:
: 就北检自己也说不清楚
: 是“谁”制作了这个档案
: 那么他就无“证明”1500代表什么?
: 毕竟在法庭上是要讲证据的
: 如果北检不知道是谁写了这份资料
: 那要拿这个做为“收贿”金额
: 已经算是“臆测”而没有证据力
: 再来北检一直说“橘子”
: 是柯洗钱案的“重要”推手
: 但北检从始至终都没有“监听”到
: 或讯问过“橘子”相关内容
: 办案毕竟不能用臆测 讲求无罪推定
: 不然干脆投票决定柯文哲有没有贪污就好了
: 所以我认为这两个点
: 对北检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这句话是民事官司
而柯文哲是刑法。
1500这点来看有诸多客观事证可以推测。
当然不是直接证据,然而柯文哲本人也无法说一个合理解释。
在没有进一步事证前
只能给法官心证来看了
然而小草一直搞不清楚一点
一直抓着1500来
起诉书的证据一大堆
检察官起诉的罪状有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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