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高院法官帮高虹安犯贪污罪解套吗?

楼主: quid1121 (小鸡鸡 2.0)   2025-01-02 21:19:36
高院对 高虹安犯贪污罪 声请释宪的理由
高院第2点理由指出,以地方民意代表判决观之,审判实务所持见解,是否也适用于立法
委员,已有疑义,因为关键在于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与地方民代补助条例第6条的制度设
计、性质并不相同,例如,立法院是将经费直接给立委,立委决定并拨款给聘用者,但
议会则是依议员及助理每月签名造册,将经费直接拨款给助理。
立法院组织法 第 32 条
立法委员每人得置公费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员聘用;立法院应每年编列每一立法委
员一定数额之助理费及其办公事务预算。公费助理与委员同进退;其依劳动基准法所规
定之相关费用,均由立法院编列预算支应之。
翻译 高院的意思 是 经费是给立委 立委拨款给助理
依立法院组织法 我怎么看都是 立委聘用 立院编预算经费 立院拨款给助理
有没有法律系的专家 给解释解释 高虹安是不是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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