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录中央社新闻部份内容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1020209.aspx
高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合议庭审理高虹安等人违反贪
污治罪条例等案,经审视本案关键法律条文立法院组织法
第32条第1项规定,依合理确信,认有违反宪法法庭关于
法规范不得违反明确性原则的解释,而与公职人员身分应
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触宪法第18条规定,并危及民
选公职人员身分稳定的民主宪政精神,将直接影响本案裁
判结果。
宪法 第18条 人民有应考试服公职之权。
高虹安犯贪污罪的事实
到底是那里有牴触宪法保障的“人民有应考试服公职之权”
有没有法律系专家 给解释解释 这那里违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