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照柯的USB狡辩逻辑,台湾有过半犯罪不能

楼主: DFIGHT (低調好人)   2025-01-01 08:55:17
※ 引述《smik (xx)》之铭言
: 车祸肇逃
: 警方抓到车牌,找到车主到案
: 警方告知车主肇逃
: 车主否认说不知道
: 警:车是不是你的?
: 车主:是
: 那当时谁在开
: 车主:我不知道
: 警:那当时你在哪里?
: 车主:我不知道
: 警:那车还有谁能开
: 车主:只有我
: 警:那车不是你开的还有谁
: 车主:我不知道
: 小草:你警方自己要去查当时谁开车啊
: 怎么可以叫车主去证明自己有没有开!
: 这种我不知道就什么都卸责就没问题的做法
: 以后台湾至少有5成以上案件不成案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