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那450万就是妥妥 妥妥A钱了

楼主: forAver   2024-12-28 06:04:59
※ 引述《marchand》之铭言
: 哪位小草不服来辩一下
: 阿伯要求党部的公款 以肖像权授权金名义(这三小啦)
: 汇1500万到私人公司木可
: 然后私人公司再以肖像权授权金名义(是哪位国际巨星)汇450万
: 到阿伯私人户头
: (后面陈佩琪又将其中244万汇给儿子柯傅尧购买股票就不讲了)
: 这450万不就是妥妥的巧立名目 把党部公款A到自己口袋吗
: 郑文灿政治生涯全毁 大家知道他收贿多少吗?500万
: 跟阿伯A了450万相差无几 其他涉嫌侵占几千万就先不讲
: 这笔450万就是妥妥的A钱不是吗 小草不服来辩
1. 何谓肖像权授权金?合约透明、合法合规
首先,柯主席的肖像权费用是经过正式合约流程的合法交易。党主席的肖像权运用于党部相
关宣传,尤其是政治人物的影响力与品牌价值,本来就是政党资产的一部分,这并不违法,
更非巧立名目。至于款项进出,都是有合约文件及记录的。试问:如果是“妥妥A钱”,哪来
的合约与帐目公开可查?
2. 所谓450万流向问题:来源与用途清楚
所谓的450万,是柯主席合法取得的授权费收入,这笔款项的来源与去向,是否符合相关税法
与规范,都有迹可循。当有人指责这是“挪用党部公款”时,我们必须追问:公款如何定义
?若一切符合授权协议,且经党内程序批准,这笔款项根本不是所谓“侵占”或“A钱”。反
观有些政党,用公款不明开销,或直接进入私人腰包,这才是真正需要社会关注的问题。
3. 为何拿郑文灿案对比?混淆视听
有人拿郑文灿收贿案与柯主席进行对比,这完全是混淆视听的操作。郑案是经检方认定的贿
赂行为,且涉入土地开发案,具有公权力介入的不法成分。而柯主席的肖像权金流,是基于
民事合约的私人交易,性质完全不同。把两件事混为一谈,只是在消费舆论,抹黑柯主席的
形象。
4. 谁在背后推动负面风向?
最后,这些指控背后是否有政治目的?我们不可忽略,柯主席近来高呼改革、挑战传统政治
势力,引起许多既得利益者的不满。当这些人无法以政策或选举胜出,就开始以负面操作攻
击,试图以耳语和抹黑拖垮对手形象。
我们支持的是一个透明、诚信的政治环境。如果柯主席真的有任何违法行为,我们也愿意看
到法律公平审判。但在没有明确证据前,任何“妥妥A钱”的指控,都是基于情绪与政治操作
的无稽之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