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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我在某篇ETToday贴文底下导正视听,问那些嘴excel的小草们到底看过判决书了没,
有小草回我说重点呢?重点不就来了:
柯文哲的犯罪组织网:
1. 柯文哲实际掌控的组织,除了民众党之外,还有众城公司、木可公司、众望基金会、
新故乡协会四个组织。除了众城公司之外,其他三个组织的地址都设在台玻大楼,就在民
众党党部隔壁,所以不只是三位一体,而是四位一体。(p.10-11)
2. 众城公司是柯文哲屯田计画的具体执行,是他利用政党架构营利公司以谋回馈之滥觞
。柯文哲希望民众党有自己的党营事业,以自备粮草,日后选举就可以不用过度依赖企业
捐款。他的目标是募集20亿元的投资款,再转投资“屯田企业控股公司”。柯文哲利用市
政资源投资自己的党营事业,要求台北市政府产发局补助新创事业案件,投资台北市的屯
田企业子公司,已获得市府资源挹注。这个公司有70%股权挂在柯文哲指定的名义股东,
也就是之前上节目说柯文哲死定了的大妈老司机朱蕙蓉名下。(p.10)
3. 柯文哲属意李文娟担任木可公司负责人,并告知“禁得起特侦组盘问是先决条件”,
可见其设置目的就是要来做不法勾当。木可公司的人事及财务重要事项决定权掌握在柯文
哲手上。(p.11)
4. 众望基金会由李文宗担任发起人,财产总额1000万元,柯文哲对基金会有实际控制权
,为实际负责人。(p.11)
5. 新故乡协会由柯文哲担任理事长,并由李文宗和李文娟负责管理帐户。(p.11)
京华城案:
6. 为什么违法给予容积奖励会这么严重?因为容积奖励属于市民的公共财,是一种放宽
容积管制的例外与特殊措施。容积奖励只有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享受,滥行增高容积所导致
的环境污染、交通壅塞、空间挤压、土地承载负荷等社会成本却是全体市民共同承担。恣
意操控容积奖励等于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的权益,将所生的庞大利益成就少数既得利益者。
故容积奖励应有法令依据,以免沦为图私人利益(这段是特别写给法盲小草看的)。(p.
21)
7. 京华城土地原本是唐荣铁工厂旧址,威京公司在76年7月11日以13亿标得,并于同年8
月向北市府都委会陈情,诉求将原工业区变更为多目标多元使用分区。都委会决议同意将
工业区变更为第三种商业区,同时将亟待整合的C土地共同纳入北市府80年都市计画范围
,并以要求捐地30%、捐赠2亿2,000万元做为回馈条件。但是威京公司只顾著开发有商业
利益的京华城和公园广场,迟迟怠于履行整合C地的责任,违背整体开发的义务及本旨。
于是北市府于103年决议将80年计画案由整体开发改为分区开发,不让威京公司继续整合C
土地了。威京公司不服提起救济,最终宪法法庭于113年8月9日裁定不受理(p.26-30)
。
8. 郝龙斌时代,北市府坚持京华城的容积率是392%,到了107年都市计画则改依监察院审
核意见,认定京华城已完成整体开发,故各基地之容积率为560%(p.32)。
9. 北市府认定80年都市计画中“允建之楼地板面积得不低于原已申请执照之楼地板面积1
20,284.39平方公尺”这段文字,是因为在80年都市计画公告前,京都公司就已经取得建
照,为了保证80年都市计画公告后的开发案与建照所核定的楼地板面积相同才加上去的。
现在京华城购物中心已经开发完毕,这项保障已无必要,因此北市府在107年都市计画中
就删除了这段文字。威京公司认为这段文字应该是永久保障的楼地板面积,北市府不应删
除,提起争讼,并于111年7月19日败诉确定。是否保留这段楼地板面积文字就是京华城案
的起点,也是柯文哲收贿图利沈庆京的缘由。(p.32-33)
10. 沈庆京因京华城购物中心营运每况愈下,损失至钜,就在109年初自行拆除,计画改
建为京华广场,并希望永久享有楼地板面积120,284.39平方公尺,一直陈情,但都发局长
林洲民坚持不给。(p.37-38)
11. 柯文哲对沈庆京的这些诉求知之甚详,他为了竞选连任,在107年采纳亲信友人的建
议,要破除他原本从政时塑造的反商形象,开始拉拢沈庆京,向企业财团靠拢。于是我们
就看到,曾经说出财团拿刀叉吃人肉的柯文哲开始和财团走在一起。(p.37-38)
12. 柯文哲市长任内开始培植亲信助手,把坚持依法行政的副市长林钦荣跟都发局长林洲
民拔掉,换成听话的彭振声和黄景茂,从此开始京华城案犯行。(p.39)
13. 沈庆京多管齐下,一面和柯文哲多次密会,一面请应晓薇和吴顺民拜会彭振声、黄景
茂,最后柯文哲答应收贿来帮沈庆京推升土地容积率。(p.41)
14. 109年2月,京华城案仍在行政诉讼中,都发局都市规划科接获京华城公司提出回复楼
地板面积120,284.39平方公尺的和解要求,承办科员对柯文哲和沈庆京之间的密会不知情
,上签认为应由行政法院判决,不应同意京华城公司的诉求,在黄景茂的坚持下,才删除
不同意提请都委会研议的文字。柯文哲在3月10日批示速审速决,并裁示将京华城公司的
陈情函送都委会研议,开启都委会研议的大门。(p.42-44)
15. 109年3月23日,沈庆京指示张志澄和朱亚虎,安排7位威京同仁以每人捐款政治献金3
0万元的名义,汇款210万元到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作为第一阶段的贿款。(p.44-45)
16. 109年3月10日的便当会后,黄景茂和彭振声就知道柯文哲打算图利京华城公司的意图
,并开始依附上意办事。(p.47-48)
17. 109年5月21日都委会第765次会议,彭振声无视多数委员们的反对意见,仍决议请京
华城公司、都发局补充相关资料后,提专案小组详细讨论,以满足柯文哲等人护航本案之
要求。(p.51)
18. 邵琇珮时任都发局总工程司,因鉴于柯文哲在108年因其他市政不满建管科科长未依
柯文哲指示,遭拔主管职,柯文哲还怒称“这个同仁永不录用”,恐自己若不顺从上意,
将有碍职涯发展,便主动提出京华城公司可参考都更条例的容积奖励机制以申请容积奖励
,试图帮京华城找到解套办法。(p.52)
19. 京华城建物才19年,土地非都更单元,亦未经划定为都更地区,显然不能适用都更条
例,当然也不适用都更容奖,然而京华城公司仍在109年7月3日提出都更容奖的方案四。
彭振声在109年7月30日都委会768次会议中,无视都委会委员反对意见,作成“尊重”方
案四,建议循都更容奖之决议(p.52-53)。
20. 京华城依都委会768次会议决议,在109年8月19日提出京华城草案,经黄景茂和彭振
声的护航,无视承办公务员专业意见,执意于109年10月12日召开专家咨询会议,研商京
华城公司都更容奖申请案之适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且在专家学者明白指出京华城案不
适用都更条例等法令的情况下,仍然作出请京华城公司提出修正计画草案的结论,以依程
序办理公开展览。(p.54-58)
21. 109年10月27日,京华城都市计画公开展览的签呈陈核至副秘书长李得全处,李得全
以黄色便利贴加注意见,表明公开展览内容与适用于全台北市之法令不符。但柯文哲向都
发局施压,要求其向李得全报告市长室正在等著签核这份公文,李得全只好加注意见后往
上陈,彭振声收到后也往上陈,由柯文哲于109年11月11日批准办理公开展览。(p.59-6
0)
22. 柯文哲在历次公开论坛的演讲中,展现出他非常熟悉都更要件跟法定程序,也知道容
积奖励是给予特定人利益,须符合公平原则,更对本案土地不符合都更条例等法令知之甚
详,却仍不顾所有都发局公务员及专家学者的意见,无视李得全的告诫文字,执意决行,
犯意明确。(p.60-68)
23. 109年12月24日都委会775次会议中,彭振声不顾委员之反对意见,执意召开专案小组
会议。并分别在110年3月18日和7月1日都委会775次会议第1次及第2次专案小组会议中,
不顾专家的反对意见,执意推案。(p.68 — 76)
24. 都委会执行秘书在应晓薇和柯文哲分别向其施压之下,仍然坚持依法行政,柯文哲便
在110年8月10日的便当会中,直接指定彭振声担任PM,以扫除障碍。(p.69-76)
25. 110年9月9日都委会第783次会议,彭振声不顾委员之反对意见,执意通过京华城案都
市计画。都发局在110年10月12日上签,彭振声在110年10月20日以甲章决行,并经北市府
110年11月1日核定公告,图利犯行终于完成。(p.77-79)
26. 综上,本案土地总容积率达到672%,鼎越公司所获得的不法利益经都发局110年11越1
9日委由三家鉴价公司核算,约为121亿545万6,748元,相当于比新光三越天母店一馆再大
一点、接近于国父纪念馆总容积的楼地板面积。(p.79)
27. 111年2月间,柯文哲向产发局施压,要求其接受鼎越公司取得容积奖励的条件,鼎越
公司最终于111年10月18日取得建照。柯文哲于隔天出席京华广场动土典礼,沈庆京随后
将1500万贿款亲自交给柯文哲,柯文哲再转交给许芷瑜保管,这就是excel档中的小沈150
0。(p.80-85)
28. 沈庆京长期以资金赞助应晓薇,以与北市府交涉时获得其协助。沈庆京向应晓薇及其
办公室助理吴顺民行贿,请应晓薇在京华城案过程中持续向北市府陈情、施压。应晓薇和
吴顺民在109及110年间,滥用职权要求北市府将京华城公司陈情案送入都委会研议,并以
把相关人员叫去议员办公室骂、打电话责问、要求同仁出席协调会责问、向都委会大量索
资造成相关同仁工作负担与心理压力等方式进行施压,与柯文哲共同迫使北市府通过京华
城案。沈庆京为此交付应晓薇和吴顺民总价5,613万5,484元的贿赂。(p.85-100)
侵占政治献金案:
29. 参政权是人民的权益,人民可以透过捐钱支持特定候选人,候选人也可以接受支持者
的捐款进行竞选活动,于当选后实现对选民的承诺。然而若不加以规范,资金雄厚的金主
可以无止尽的捐赠某些特定候选人,使得某些候选人比其他竞争对手更有优势,既让选举
不公平,候选人当选后也容易被金主绑架,维护其既得利益,造成社会结构性的不公平。
因此政治献金具有公益性质,必须受严格的法规范,必须存入政治献金专户,只能在规定
期间内收受,而且只能用于法定支出,绝不能供私人花用,也不得从事营利行为。任何企
图以迂回手段规避法律之强行规定,将政治献金挪为己用的行为,都是法所不许的(这段
是特别写给法盲小草看的)。(p.104-108)
30. 柯文哲曾经在蔡璧如公开节目谈话后,传讯告诉她:“今天看你上节目……,但臣议
其君,死罪”。(p.109)
31. 柯文哲在113年总统大选失利后,仍持续实施透过政二代、富二代反向影响其商界父
母,促使商界有力人士支持自己的“傅冬菊(也称傅冬梅)计画”。(p.110)
32. 柯文哲完全掌控木可公司、众望基金会、新故乡协会,由李文宗、李文娟负责管理,
以供柯文哲不受法规束缚,恣意挪用、侵占政治献金等款项。(p.110-113)
33. 柯文哲于不得收受政治献金期间,仍私下收受陈盈助等人捐赠之政治献金共现金600
万元,并记载于工作簿。(p.113-115)
34. 柯文哲于非选举期间,以自身名义收受谢国梁之母林曼丽等3人捐赠的政治献金共600
万元,且未汇入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亦未向监察院申报。(p.115-117)
35. 柯文哲于111年11月1日与木可公司签立肖像权授权同意书,作为柯文哲的独家代理人
。各产业欲获取柯文哲之肖像权,都必须透过木可公司授权,授权费用约定以不超过木可
公司当年度销售总额之20%。柯文哲竞选总部以支付肖像授权费用为名义,由李文宗指示
李文娟,从柯文哲政治献金专户中分四笔汇款给木可公司,共1500万元。李文宗再以肖像
权授权金及授权费的名义,分三笔汇款450万元给柯文哲的私人帐户,其中244万元供其家
人购买股票。就这样,原本只能用于公益用途的政治献金,被柯文哲透过木可公司以肖像
权授权金的名义洗成他的个人收入,拿来爽买股票,木可公司就是柯文哲的选举点金手无
误。(p.118-121)
36. 柯文哲指示李文宗和李文娟,侵占政治献金专户賸余款124万1,036元,用来支付木可
公司员工薪水。又侵占另外100万元的政治献金专户賸余款,用来投资网络自媒体营运。
(p.121-122)
37. 柯文哲竞选总部推出的第1波、第2波“捐款换小物”活动,性质上属于政治献金募款
管道,理应存入政治献金专户。然而柯文哲却与李文宗和李文娟一起,把在“木可好店”
网络商店和实体场所贩卖的募款小物收入直接汇入木可公司帐户,还把用来支付成本的第
1波、第2波“捐款换小物”库存,也一起汇入木可公司帐户,总计侵占政治献金4,133万5
,588元。(p.123-130)
38. 为增进募款金额,李文宗和李文娟于112年12月间谋议以网红宣传之手法,提供专属
折扣码使民众享有优惠,并使用专属折扣码之募款所得5%分润给网红宣传者,而委由许甫
、陈智菡、吴怡萱以及民众党台北市议员黄瀞莹、陈宥丞以木可小店专属折扣码的方式在
网络上宣传募款小物,并以带货行销费、订单业绩分润枝请款项目,向木可公司收取分润
报酬。其中许甫收取2笔共4万5,000元、陈智菡收取3笔共7万元、吴怡萱收取1笔6000元、
黄瀞莹收取2笔共5万元、陈宥丞收取6000元。上开折扣码分润是否涉及不法部分,另案侦
办中。(p.129)
39. 柯文哲、李文宗和李文娟决定举办“KP SHOW募款演唱会”,一张门票售价8,800元,
为不相当对价之给付。柯文哲受访时亦表示那是募款,因此演唱会收入性质属于政治献金
,应存入政治献金专户,依法规目的而为使用。然而柯文哲却指示李文宗和李文娟,以木
可公司名义和尼奥公司约定策画办理募款演唱会,再将扣除支出后的演唱会盈余77万166
元直接汇入木可公司帐户,而非政治献金专户,将政治献金侵占入己。(p.131)
40. 柯文哲、李文宗和李文娟获悉采风公司有意捐赠民众党,却让采丰公司将300万元汇
入木可公司帐户而非政治献金专户。李文娟并以木可公司的名义,开了4张假发票,营造
商业交易之外观,将政治献金侵占入己。(p.131-132)
侵占众望基金会及背信案:
41. 柯文哲和李文宗明知众望基金会的设立目的及章程规定为从事公益使用,却将13名亲
信人员安插在该基金会,形式上聘为众望基金会员工,实际工作内容却是处理柯文哲的竞
选活动,并自111年12月至113年8月期间,依众望基金会的职位和职等按月支薪,总共支
付827万1,095元。这13个人从事的明明是与基金会无关的业务,却从基金会支领报酬,显
然与基金会的设立目的不符。柯文哲和李文宗违背众望基金会委托之公益性任务,让基金
会沦为柯文哲个人的小金库。(p.133-134)
42. 李文宗在113年8月11日指示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损益表,明早把它碎掉”。显示
出木可公司有内帐,而且被李氏兄妹灭证,黄国昌说木可没有内帐是在睁眼说瞎话。(p.
136)
43. 检调搜索前,柯文哲以便条纸写上“1.木可内帐、有无泄漏?帐本?自我检查”,显
然下令灭证。(p.136)
44. 柯文哲对陈佩琪称:“我觉得正面应付,让每个人都知道,就变成是政治迫害”。可
见柯氏夫妻再次上演政治受虐儿戏码,试图将司法案件扭曲为政治案件,来规避刑事责任
。(p.137)
端木余文:
45. 端木正不仅为柯文哲竞选总部登打交易资料于监察院申报系统,还是负责查核政治献
金的签证会计师,却在监察院要求补正资料后,在没有相对应之发票或收据的情况下,自
行登打9笔不实支出交易并申报,直到时乐和尼奥公司在媒体上公开宣称没有这些款项后
才被揭发,严重违背会计师专业伦理。除了刑事责任,检方亦将另函请金管会移付会计师
惩戒委员会审议。看来跟民众党扯上关系,除非闪避技巧高超如黄珊珊,否则很难不犯法
(p.137-140)
证据篇:
46. A1-37行动硬盘是在柯文哲的房间中搜出,上面贴有柯文哲亲笔写的“2023.02.23备
份”。柯文哲虽然装傻不敢承认是他的,但经证人陈佩琪和蔡璧如证述,行动硬盘确实是
柯文哲所有及使用。(p.140-149)
47. 行动硬盘里面有柯文哲从小到大的资料和照片。其中“家训”资料夹的内容最劲爆,
里面有29个档案,其中一个档名叫“朕.doc”,打开可以看到“朕是雍正帝,但绝不会让
你成为年羹尧”等内容。另一个档名叫“上谕.doc”,打开可以看到“1.朕不是明朝万历
皇帝。”等内容。事实证明柯文哲不是以为自己是皇帝,他是真的把自己当皇帝,合理怀
疑这一段检调是故意写进起诉书里的,让全台湾的人好好看看柯文哲的真面目。(p.147
-148)
48. 检方一一约谈excel工作簿上所列的人,他们都承认自己有捐给柯文哲档案所列金额
的钱,证实那些帐册上的金额属实。(p.149—158)
49. 陈盈助在玫瑰园庭园咖啡简餐拿300万元给邱清章,邱清章搭高铁去北市府市长办公
室拿给柯文哲。柯文哲正在骑飞轮,邱清章到了之后把钱放在茶几附近的地上,再把名片
放在茶几上,柯文哲只说“嗯嗯”。邱清章看他没有接话,就借故告辞,柯文哲只说“好
好好谢谢”,整个过程都没有要从飞轮上下来的意思。有够大尾。后来柯文哲把这笔钱拿
给橘子,橘子再拿去作为竞选办公室(台玻大楼2、3楼)装修费用。(p.154-155)
50. 现任基隆市副市长邱佩琳负责牵线,帮柯文哲、赖香伶募了不少钱。(p.156-158)
求刑之意见篇:
51. 柯文哲在被搜索前,怕相关隐匿资金遭到查缉,以便条纸写上:“晶华迳orange出境
”,紧急指示许芷瑜出境,许芷瑜就在113年8月29日紧急订购机票赴日本,到现在还没回
来,正被通缉中。(p.159-160)
52. 柯文哲不但试图灭证,且犯后态度不佳,想把整件事操纵成政治迫害,不惜污蔑、践
踏司法,犯后态度不佳。(p.161)
感想:
这份起诉书不只是柯文哲犯罪实录,还是揭露柯文哲未来犯罪计画葵花宝典!他除了极尽
贪婪又违法滥权之外,还想利用市政资源启动屯田计画自备粮草以壮大势力、透过裙带关
系发展党营事业、拉拢政二代跟富二代来继续累积政治资本,民众党根本就是披着政党外
衣的邪教犯罪集团。如果他的犯行没有被揭发,他就可以继续壮大,洗脑出更多法盲兼理
盲的零知草人,对台湾社会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光想像就觉得恐怖!他能现在被绳之以
法,真是天佑台湾!
4.附注、心得、想法︰
阿北的犯罪实录好可怕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高喊推倒蓝绿的台大医师
却干出比蓝绿还要无下限的破事
我对我支持过阿北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