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19980531 (中立评论员)》之铭言:
: 青鸟的逻辑很好笑
: 说就算excel不计 起诉书其他条也涉及上千万
: 那如果真如青鸟说的犯罪事实这么明确
: 那检方起诉书怎么不写那些“明确”的部分就好
: 却要把查不出时间、地点、金流的excel
: 放在起诉书里面?
这就是办案技巧
大部分犯人的帐册都刻意很模糊
但一旦解码 可以跟现实勾连起来
这本帐册就是证据了
我是不懂洗excel干麻就是
那就是记帐载体
就像如果检警找到犯罪帐本
小草就会说 用纸犯法呀
逻辑真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