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更基础的地方讲
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立法院不得提议增加预算
那么把中央政府的预算挪到地方政府
总预算没有变,算不算没有增加预算提议?
释字391告诉你这就是增加支出提议
接下来,行政院长说该法案违宪,基于不得对违宪法律副署法律,不对该法案副署并移至
宪法法院审理
宪法法院因为人数不足卡bug,该怎么处理,我也不知道
再接下来,行政院长不甩新的法案以自己方式编列预算
立法院会说行政院长违法,行政院长会说立法院违宪,宪法法院被卡bug不能解,依照宪
法规定,行政院可以依照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政府可以不用关门
立法院唯一武器就是不信任案,但是要冒着同归于尽的风险
我相信60%民意不会怕重选一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