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法学探讨 法律三读不副属不公布会怎么样

楼主: fhjqwefs (Kenshin)   2024-12-21 14:19:28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铭言:
: 中华民国宪法 第 72 条
: 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十日内公布之,但总统得依照
: 本宪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办理 。
: 其中57条被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取代
: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 3 条 第 2 项
: 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宪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 二、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
: 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十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
: ,应于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议。如为休会期间,立法院应于七日内自行集会,并于开议十
: 五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
: 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 行政院对立法院决议不满
: 经总统同意 可向立法院请求覆议
: 立法院要在15天内做出覆议
: 如果立法院全体1/2立委要求维持决议
: 行政院只能接受 总统当然要公布
: 通说认为总统公布法令是义务
: 觉得违宪就是公布后 再请宪法法庭审理是否违宪
: 就像之前的国会扩权案一样
基本上你附上的内容都对
但问题就在于增修条文 第 3 条 第 2 项"行政院对立法决议不满"
大前提存在着BUG
覆议要行政院不满才能提出
但是宪法并没有规范行政院要在"多久时间内"表示满意或不满
所以只要一句研讨中他可以拖到赖清德连任结束都不表态大法官也不能怎样
因为这是宪法赋予行政院长理所当然的权力
既然是宪法规定公务员当然不会冒险违法去公布不合规定的法律
然后宪法又高于法律
所以立法院也不可能用法律去修改这个BUG只能修宪
看白蓝狗要不要跟绿委下跪请他们成全4分之3的门槛
或是提倒阁把这个不处理他们法案的行政院长换掉
单纯法学讨论就是这个结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