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有人说认真问却没有人回复,那我来认真回复
基本上你可能要重新检视你平常资讯获取管道。
因为你看完懒人包后,你获取到的资讯,在事实面都是错的。
都还不用讨论观点,你对三个修法的事实认知都是错的。
※ 引述《wowowowowowo (早安你好)》之铭言:
: 立法院“选罢法”、“宪诉法”及“财政收支划分法”
: 这种政治蚊
: 一定会被骂爆,
: 但我是认真不懂,
: 就是好奇我的观点是不是有误,
: 为何不好吗?
: 一直不懂为何会担心通过这些法案?
: 我比较好奇
: 1.财政收支划分法
: 财政给地方到底有什么问题?
: 以前都普发6000元现金,还有一堆文化券、艺文券、观光补助券,
: 中央政府明明就够用,还超收,为何不给地方?
这条修法不是要求增加中央补助地方钱。
而是法律规定中央每年固定要给地方的钱比例要增加。(财划法第八条,统筹分配款)
而且中央给地方的补助不能少。(财划法第三十条,一般性补助)
以零用钱举例来说你可能比较清楚,爸妈一个月赚2万,每月给小孩3千元,然后小孩要买书或是买手机,爸妈另外补助。然后修法后,变成爸妈一个月一样赚2万,但每个月要给小孩7千元,然后过去补助小孩的买书跟买手机钱一样不能少。
所以依照立法院的立法,补助都要在,而且地方政府还要多拿钱。就是要政府删除专属中央的其他支出,包括国防啊,社宅啊,劳保拨补等等。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县市政府间的分配极度不公平,不过就是后话了。
: 2.选罢法
: 我是比较支持可以纸本跟线上进行,
: 都可以网络上缴税了,当然可以网络上连署,但就是要身分证及手机认证,
: 最重要的是要有国家认证的网络平台。
你这个观点很好。目前罢免制度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大家罢免连署的个人资料是在罢免领衔人手上,我是支持应该要由中选会来处理罢免案的连署,这样才有可能如你所说透过网络进行。
可惜这法案不是修这个,罢免资料依旧在罢免领衔人手上,法案修的是,除了以前签署连署书之外,还要附上连署人身分证影本。这个修法除了增加连署难度还会增加资料外泄的风险。而且跟你说的网络平台一点关系都没有。
: 3.宪诉法
: 我不懂,多个大法官有什么不好,立法都需要这么多立委同意了,为何大法官不能多几个?
: 多几个会比较难通过,就代表法案还有争议点,如果没什么争议,大法官的专业应该都会
: 认同吧?
这个修法你的理解完全错误。不是增加大法官,大法官就是15个,完全没有变。修法增加的是,大法官开会的最低门槛人数。也就是要10个大法官才能开会,而且要违宪的话,要有9个大法官同意。现在没有开会的最低门槛,然后违宪是多数决,也就是一半的大法官同意,就违宪。
以现在制度来说,粗略的讲,15个大法官,通常每四年会有一半卸任,大法官卸任前,总统会提名新的大法官,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目前10/31 有七个大法官卸任,赖清德在8/30提出新的大法官提名名单。然后立法院拖到12月才审,下礼拜才要投票,并且国民党已经放话要全面封杀。
所以从10/31到现在,大法官就是8个人在运作。
所以这个修法给予立法院封锁宪法法庭的权力,如果立法院一直不同意赖清德的提名大法官,宪法法庭会维持8个人,达不到这次修法要求的10个人门槛,就会没办法运作。
立法院如果7个全部同意,凑齐15个人,就算可以开会了。也会让违宪的门槛变高。以前15个大法官,一个院长,如果主张违宪,要在14个大法官里面拿到至少7票,就可以违宪。现在就算有15位大法官,也要9位同意才能违宪,等于回到以前2/3才能违宪的时代,那个时代宪法判决很少,对人民权利保障很不利。也就是说一个法律侵害人民权利,15个台湾最顶尖的法律人里面,如果8个认为侵害人权,7个认为没有,这个法律就会继续侵害人权。
如果立法院技术性只通过2个,等于只有10个大法官,是可以开会了,但违宪要9个人,等于要90%同意,只要有两个人反对,就不可能判定法律违宪。
宪法法庭90%以上是在处理人民申诉案件,像国会扩权那样的政治案件非常少,比方说卸任前10/28通过遗产税的宪法判决,就是处理之前6岁女童继承1500遗产,但依法却有5000多万遗产税的问题。
宪法法庭停顿,目前有130件已收案的待审案件,还有未来的案件,人民的权利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
总而言之,讨论观点前,你对于三个修法的事实认知都是错误的,建议你检视你的资讯获取管道,你可能是假讯息传播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