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辞职声明全文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2-21 09:18:06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号亚斯伯格)》之铭言:
: 声明
: 本人辞去台湾民众党主席一职,辞职自送达秘书长周榆修起生效。
: 理由:不可让当局以冗长之法律程序,干扰台湾民众党之发展,本人早已提出辞职党主席
: ,但检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声请,请接到正式文件后,尽速办理
: 党主席改选,以利党务发展,维护台湾之民主政治。
: 此致
: 台湾民众党周榆修秘书长
: 声明人:柯文哲
: 新闻看到的
: 看到理由就不用看了
: 看完只有一个感想
: 执政当局直接无期徒刑关死他
: 死刑都太便宜了
: 请尽快喔!
仔细端详内容,似乎细思恐极
其中:
一、“冗长之法律程序”
贪污案的审理,一般上从开始侦办到终审确定,要耗数个月至数年的时间,因此会不
想影响政党发展,实属正常。
二、“检察官不同意”
这是表示检察官有政党色彩吗?但《检察官伦理规范》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明示:
“检察官于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下列政治活动:
一、为政党、政治团体、组织、其内部候选人或公职候选人公开发言或发表演说。
二、公开支持、反对或评论任一政党、政治团体、组织、其内部候选人或公职候选
人。
三、为政党、政治团体、组织、其内部候选人或公职候选人募款或利用行政资源为
其他协助。”
但没有提到“不能拥有党籍”一节,因此要质疑行政中立,似乎有其根据。
三、“直接向法院提出声请”
这是要承接前面的“拖延至今”问题,民众党全党上下因为禁见处分,而无法得知柯
文哲的想法,导致除了主动延长请假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四、“维护……民主政治”
时至如今还有“民主”可言的话,恐怕已经低估了执政党的实力,且现阶段的友党(
国民党)不太敢对此恭维,因此不能直接下判断。
不管怎样,地检署对此的看法,外界还不知道
但法官“主动”诠释党章内容之事,理论上非常罕见,且与《法官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前
段“法官于任职期间不得参加政党、政治团体及其活动”有相违背之虞
因此这一切的理据,还有深思的必要性。
: 嘘 ojmalone: 党是简体字 114.47.67.186 12/21 06:37
: 去看新闻内文啊 他真的写简体字XDDD
相信是笔画太多,且监狱内也不能用电脑打字
因此有这种情况,实属正常。
而且不能忘记的是:
声明标题、生效日都是用电脑先打好的,而且按照当初的说法,理由是“给柯文哲自行起
草”的,以免产生错误诠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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