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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菡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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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不能脱离人性、司法不应脱离事实。
昨天才去调查局、北检以证人身份厘清跟 柯柯文哲席担任市长、与竞选期间的相关问题,
今天毫不意外,侦查内容马上透过媒体大公开,意图未审先判、误导视听。
以下是我的澄清与说明:
1. 木可公司在去年选举后期制作了“#竞选小物”贩售,属于商业行为,非 #政治献金,支
持者捐给柯文哲、吴欣盈候选人的政治献金,有另外的专户收取、支用,政治献金收支皆需
要向 #监察院 申报。
2. 木可公司贩卖竞选小物则不同,属于一般民间公司的贩卖行为。木可当时邀请 台台湾民
众党同仁协助宣传行销,我当然愿意,因为支持者愿意公开穿戴、使用印有logo的竞选小物
,可以增加候选人的曝光度甚至支持度。
3. 木可有提供给我一组“折扣码”,支持者使用满额即可有折扣优惠,这对我来说就是给
支持者的回馈,我有因此po文、出席活动,提供过几次折扣码给大家使用,目的是协助宣传
、提高销售,无关什么抽成分润,我也在庭上直接提出证据:
(1) 木可从来没有给我或告知我任何“业绩报表”,或对应的金额,何来抽佣分润之说?
(2) 木可公司提供我的是“#劳务报酬”,是因为协助木可小物宣传、参加活动,相关证据
资料也很清楚。
(3) 把贩卖小物的“商业行为”讲成是“政治献金”,是偷换概念,这一个错误理解,悖离
基本事实,我不知道检方到底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在装傻?但司法应求实、而非轻率妄判。
现在司法对柯文哲与民众党的追击(杀?)到哪一个章节了?大家都雾里看花,但经过昨天,
我看到各种巧妙的偷换概念,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在营造一种“无论柯文哲或民众党的人”
,碰到钱就有罪的印象,哪怕只是劳务报酬,也不可以。碰到了就可以恐吓你,人格毁灭你
。
司法应该本于事实、还原真相,而不该以片面资讯去扭曲事实、入人于罪,如果我们的司法
长成这个样子,难怪 #司法改革 成绩与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永远敬陪末座。
今晚1800我会上光芹姊直播 #阿姊反抗军 把事情原委说清楚,
因为侦查不公开根本是笑话、#我也不想帮忙卖周刊。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陈菡发文澄清,政治献金归政治献金,竞选小物归竞选小物。
是木可公司邀请民众党合作的。
请各位本于事实,不要轻率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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