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 ※
1.新闻网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94493
2.新闻来源︰
风传媒
3.完整新闻标题
因“折扣码”证人变被告?陈智菡认拿木可劳务费:绝非抽佣或带货
4.完整新闻内容︰
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主任陈智菡等人17日遭检调约谈,外传可能因在木可竞选小物“折扣码
”上抽佣,涉违反政治献金法而从证人转被告。对此,陈智菡今(18)日受访时表示,她
从头到尾不曾因折扣码得到木可公司的业绩退佣,但木可公司确实有给她们劳务报酬,例
如帮忙宣传或出席活动的劳务报酬,但不是抽佣或带货,这些事情她都有告诉检调,为何
要刻意说是为了佣金入人于罪?
陈智菡今日表示,昨天很多党公职人员配合检调厘清相关事情,但他们也亲身经历什么叫
做党检媒一体,在里面检察官说出去不要对外说,但很快隔天就有媒体配合放话,刻意导
引有违法事情。她直言,不管是调查局还是北检,很多事情都搞混了,政治献金归政治献
金,木可小物归木可小物,竞选期间推出的竞选小物,有一部分进入政治献金,在最后期
推出的木可小物,是纯粹的商品贩卖,并不是政治献金,
陈智菡表示,她很沉重的告诉调查官说,现在的种种做法不只脱离实务、刻意入人于罪,
还诬陷了一个好人,她说的就是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柯文哲在一系列的陷害当中,经过连
续的讯问不停在回旋、重复、挖坑,一样的概念偷换之后,就开始设陷阱。
陈智菡:木可贩卖竞选小物不等于政治献金
陈智菡强调,政治献金归政治献金,木可贩卖的竞选小物归竞选小物,这本身就是商业行
为,不等同于政治献金,如果说贩卖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献金,完全就是错误的理解。如果
检察官有这样的错误理解,就不难想像为何现在有这么多恐龙法官,用想像、虚构的事实
,用片面里解的资讯入人于罪,这些事情都要适可而止。
陈智菡说,昨天侦讯的内容的确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同仁劳务报酬,但他们一直要
把劳务报酬说成是带货、折扣码、抽佣,她昨天也明确告诉检察官这不是抽佣,当时木可
公司在12月底推出竞选小物,这不是政治献金,是贩卖行为,对他们来说,当然希望提高
候选人的曝光和好感度,因此会帮忙宣传这些竞选小物。后来木可公司说可以提供她们折
扣码,只要告诉粉丝就可以打折,她当然认为这应该回馈给支持者。
检察官一直说有抽佣,但她从头到尾不曾得到木可公司的业绩退佣,为何要刻意说是要为
了佣金入人于罪?陈智菡批评,这就是所谓的司法改革吗?检调拿出片面资讯扣人罪名,
把商业行为曲解成侵占政治献金,那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如果真的是退佣,那证据就拿
出来,难到现在台湾的法律,是民众党的人从事劳务报酬得到的薪水,都不合法要抓去关
吗?还说要证人转被告,她不会接受这样的恐吓。
5.附注、心得、想法︰
媒体爆料民众党网红卖阿北小物折扣码抽成。陈智菡澄清这是木可公司给予的劳务报酬,
痛批检察官、恐龙法官错误理解,难道民众党人的薪水都不合法,要抓去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