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们知道,杀人这种重大刑案,要求同样严谨
只要警察刑求,案子基本上就因为证据受到污染直接废了,除非法医和检察官、法官串通好
护航刑求后的自白
人事实地物有一项错误也会造成无法定罪
虽然这确实保证了无辜的人比较不会受害
但是有办法消除证据的智慧罪犯却可以逍遥法外
人民仍旧会垄罩在坏人没有被报应的愤怒和恐慌中
既然大家这么喜欢搞阴谋论
我帮你们想出一个方法
只要杀人案一定时间内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办法起诉任何人
无条件把因为“受害者被杀”这个事件发生,显然在利益与情感方面最直接、最大的受益人
以主嫌身份起诉
被起诉的最大得利人必须证明自己无罪,否则就是有罪
这样虽然可能抓错人,但至少有祭品可以对社会大众交差,牺牲一个人能安定社会,利大于
弊
各位觉得怎么样
反正一般屁民被献祭的机率很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