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4-12-03 07:08:40※ 引述《danny2451 (danny2451)》之铭言:
: 我快笑死 质询的时候很凶 乐乐棒不会伤人
: 配合卢秀燕演戏 想要演圣母讨家长欢心
: 风向不对 变成“不探究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冲突”
: 啥小 主因不探究这样你是要讨论什么?
: 新的文推给警察 现在是嫌得罪教不够
: 要准备得罪警了?
: https://i.imgur.com/bi7eFvS.jpeg
: 然后最下面还标记
: #老师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 快笑死 演戏演到风向不对还想硬拗转弯阿
: 好好认错很难吗? 公关团队到底在干嘛
根据板上 #1dJUW459 这篇新闻报导
先假设报导为真(要质疑的蓝粉先看一下 这篇是中时 你们的最爱)
“2名制服员警接获报案后,开着警车穿着制服前往学校,在学校学务主任陪同下进入校园
与老师和学生会谈,学生看见警察后引发骚动。员警随后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并在家长
同意下,将学生、老师一起带回派出所了解过程;进到派出所后老师又表示不提告,只是
希望给学生1个教训,最后该生才由家长接回返家。”
根本就不是李中大议员说的什么迳行将学童自校园带回派出所
不是逮捕 不是拘提 就是请当事人双方回派出所制作笔录而已
至于李大议员所说的校方毫无行政作为与表示 这个看行政调查内容细节 我不多评论
假如校方有疏失 那惩处刚好 跟警方穿着制服进入校园一样 明明可以不穿制服引起骚动
另外有人说所长被拔掉,这篇也说了“所长调离现职为个人生涯规划,与本案无关。”
好了 昨天gogobar说老师提告小学生没资格为人师表 现在事实是没有提告
家长也承认这个小孩有情绪问题 老师都知道
然后T董 跟ferb质疑的孩童未满12岁
根据后续家长提到小孩可能要去少年法庭
(但老师根本没要提告 不知道家长是不是想卖惨)
可得知小孩已满12岁 所以纠结12岁也没用了
根据其他不同新闻报导 报警的是组长(推测是生辅组长)而不是该老师
可以合理推断该名学生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类行为
那么选择报警 跟学生一起去警局做笔录 让学生体会什么是做了暴力行为会有后果
有哪里做错了?你们有办法提出更好的解决方式?还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李中议员改口说老师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那李大议员 希望你呼吁卢市长向老师道歉
我也呼吁卢市长 你在议会说 老师不适任 这么严重的指控 跟老师郑重道歉
身为市长 针对个案 不管你知不知道详细来龙去脉
为了耍官威 立人设 直接说该老师不适任 就是在职场利用权势霸凌
最后希望所有说乐乐棒打人没什么的 勇敢一点 出来给人一人打一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