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籍争议 李贞秀拿赖祖国论反击

楼主: ddg1802 (只要3秒让你上天堂)   2024-11-18 16:15:57
※ 引述《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之铭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铭言:
: : 你贴这个要打脸啥?
: : 大法官解释 释字第710号
: : 一、大陆地区人民之法地位较为特殊
: : 大陆地区人民依宪法增修条文既非外国人、又非本国人(不具中华民国国籍)、亦非

: : 籍人,故其自由权利之保障与限制,无法立即与本国人或外国人一概而论。
: : 你知道这个早有释宪过吗?
: : 不是非外国人就是本国人了
: : 他这个叫非本国人 非外国人 又非无国籍之人
: : 看到非无国籍之人了吗
: : 就代表了他还有别的国籍阿
: : 也就是现在在吵的双重国籍
: 贴好贴满阿 怎么怕打自己脸阿
: 来 我们接着看
: 三、对大陆地区人民其自由、权利保障与限制之立法并非毫无界限
: 从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及两岸关系条例之立法目的探究,增修条文第十一条之特别规

: ,即“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

: 定。”则两岸关系条例系国家统一前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之特别立

: 大法官都跟你说了 两岸关系条例就是规范两边的东西 为啥不听呢 为啥要用国籍法?
: 。本院释字第六一八号解释就两岸关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前段关于大陆地区人民非

: 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不得担任公务人员部分,指出该规定之目的合理正当,
: 规定就是没满十年不能担任公职 可没说什么双重国籍耶
: 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不早说阿 我帮你啊 不敢讲啊 笑死人啦XDDD
: 怎么会有低能DPP立委还在那国籍法阿
: 拜托 大法官都说了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阿
: 就在下面一点点 是看不见还是...?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9-1 条
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违反前项规定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量必
要外,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
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
;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本条例修正施行前,台湾地区人民已在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其在本条例
修正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注销大陆地区户籍或放弃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并向内政部提出相
关证明者,不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其实只要有人检举她有中国国籍或户籍
那她必须要跟陆委会提出相关证明
你以为中国会轻易开证明给他吗?
造假就直接抓了吧!
你知道为何川普那么痛恨中共
很会钻法条、钻空子,然后造成其他国家动荡
现在来一个中国来的新娘钻了空子
投入民众党竟然成为可能的立委人选
这个人还不是民选出来的,是不分区的
钻空子造成内部混乱,支持的人其心可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