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isinal (http://orisinal.com)
2024-11-11 12:30:22※ 引述《jfw616 (jj)》之铭言:
: 你怎会觉得没有国籍的概念
: 其实提出丧失国籍证明只是把灰色地带表明
: 因为中共确实不会发出丧失国籍证明给陆配
: 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条例)第9-1条订明,台湾
: 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 如果没有国籍概念
: 你拿中共护照不就没有违法的情况了
: 大陆地区护照是什么?
这不叫灰色地带,就说过台湾法律不把大陆人当外国人,宪法增修条文是叫大陆地区
为什么会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是源于此
再说一次,大陆人不是外国人
所以很多手续都不是比照外国人办理
你要拿关系条例9-1为根据出来说陆配等人士不能拿大陆护照,否则无法担任公职
的规定,那是你的自由,但我马上可以跟你说9-1条不是在规定陆配这种申请定居
的大陆地区人民的。
首先,9-1条是说领用护照,不是放弃国籍。就像我前面说过,因为大陆人根本不是
外国人,所以不会谈国籍,而是讲领用护照,要注意国籍跟护照已经有人说过是两回事
了。但是实际上陆配也不可能因为定居台湾就能够放弃护照,中国政府根本不承认
台湾地位,实际上以这个理由去申请放弃护照,中国根本不会许可。
其次,假使照你所说,根据9-1条,陆配不能担任公职。问题在9-1条规定户籍也得
注销,那根本关系条例里面定居的部分直接修改掉算了,照你这样说根本没有任何
大陆地区人民可以申请定居,那关系条例还放那么多定居条件是搞笑吗?
今天民进党要推一视同仁,我没意见,麻烦先改掉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好吗?
要怎么改我都赞同,改了之后再说一视同仁,可以吗?不然增加什么放弃国籍条款
只是作秀而已,大陆地区人民本来就不是外国人,充其量台湾政府也只能要求申请
人出具放弃证明,不过就是一张影印件,差别在哪?
顺带一提,外籍配偶四年可以拿到身份,陆配要不要也来一视同仁?现在还要等六年,
要不要改到四年拿身分?
说到底台湾政府越来越像中国政府,既要又要,既要陆配放弃国籍,又不要修法解决
法律体制上的问题,只能提出作秀的规定,实际上根本什么也没管控到。说难听点,
要卖台还轮得到陆配吗?统促党里面有哪位干部是陆配吗?中国给点善液就一堆台湾
人要去跪舔了,有没有陆配根本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