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制度上
在中华民国任官,中华民国国籍必须是唯一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不享有中华民国公民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明,依法中华民国
也不承认其效力、不承认大陆、香港、澳门人民的中华民国公民权
所以宪法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分证不但没有中华民国公民权,在宪法上更是会被视为叛
乱者
理论上即使宪法规定一个中国,但只要拥有PRC身分证就不是中华民国公民,不能享有任何
公民待遇
另外
台湾在对岸也是“特殊的外国人”,没有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权
对台湾地区邮务和通商也是比照外国人待遇
如果李秀贞可以当立委
那理论上中国14亿人都可以申请补发中华民国身分证,20岁以上拥有投票权
这是不可能的
难道小草想让中国人也可以投票中华民国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