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duncan (哎呀呀)》之铭言:
: 这次讨论的是每年收入多少
: 不懂这个时间点PO脸书这个有什么含意?
: 柯P涉嫌违背职务收贿
: 和每年收入有任何关系吗? 收入越多越不会?!
: 楼下各位怎么看
直接用读稿的方式来解说,这看来会给人朦胧的感觉
但无论如何,按照她的说法:
年度 收入总额(新台币万元)
104年 735.2963
105年 751.5865
106年 629.0905
107年 772.3163
108年 697.9943
109年 655.5667
110年 703.6252
111年 909.7749
112年 542.3236
只差柯文哲就任市长前的没有讲出来(当时应仅从事医疗事业,尚未踏入政坛),难道是
怕被再揭黑幕吗?
但提款金额、去向等,理应才是重点
只是依据陈珮琪的言辞,指进出多为“(演讲)通告费”、“车马费”、“出席费”及来
自“亲朋好友的赞助金”等,这没有避重就轻吗?
然后又说自己“一一二年整年度总共提了一百一十九万(元)”,且是在“申请交易明细
的时候提到的”
这听了感觉似曾相识... (为近日上诉被驳回、维持缓刑宣告之某现任市议员的助理费诈
领金额)
不管怎样,“串证”嫌疑不可逃,北检大概在蠢蠢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