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我们没义务遵守判决”翁晓玲:按大法官逻

楼主: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4-10-26 14:33:15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 翁晓铃是这样讲的,‘若顺着大法官的逻辑,宪法没有授权
司法院要求立法院遵守判决义务,“我们没有义务遵守违法违宪的判决。”’
中华民国政党法第26条内容是这样写的:“政党有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五项之情事
应予解散者,由主管机关检具相关事证,声请司法院宪法法庭审理之。”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五项的内容是长这样:“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
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
中国国民党与民众党籍立委强行二三读通过的国会扩权法案条文被宪法法庭裁定违宪
,这样算不算行为危害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呢?
这样可以用政党法第26条解散中国国民党跟民众党了吧?
中华民国政党法的主管机关是行政院内政部,该动起来了吧?
中国国民党大概想都没想过为了压制台湾本土政党定的法条,会先用到自己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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