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戏演到快过头了
立法使宪法法庭无能化
宪法法庭是国家宪政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
希望蓝白不要搞到等等大家都不爽
直接打宪法诉讼法,解散政党
所以要改宪法诉讼法的话,蓝白要不要连解散政党的条例一起改?
政党之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主管机关(内政部)得
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政党解散之判决。
目的跟行为,一个有即可
危害中华民国存在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两个有一个即可
10/25如果真的不巧宣判违宪下来
国民党算不算破坏宪政秩序?
现在继续搞这些,真的把法律三读通过
算不算破坏宪政秩序?
蓝营好像以为台湾宪政是假的一样
预算故意卡住还在那边什么财划法
回去想新政党的名字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