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用几个大法官就要推翻台湾人民的决定?
: 那大法官能不能再开个会
: 直接把立法院解散不是更干脆!?
首先你要知道中华民国宪法是当年开创这国家体制那些人所制定
也就是中国民国国民政府全民选出来的国大代表或立法委员
目前的宪法也是当年拥有广大民意的立法委员或国大代表所修定或制定
你想用现在的民意来挑战当年的民意是不可能的
你要用现在法律位阶低于法律来挑战宪法
我觉得你痴人说梦话
中华民国是法治国家
你定的法抵触宪法自然无效
大法官就是宪法的捍卫者及解释者
这大法官也是受到立委的授权及认证也是被民意所认证好吗
如果你是不爽其实可以开始发动修宪制宪接受更直接的民意不好吗
我支持但你们喜欢违宪又不敢修宪
你们不是六十趴民意吗
你们不是大部份民意吗
随便都可以碾压我们40%吗
怎么不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