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24-10-18 11:35:49卓的说法这根本就是胡扯
把预算跟法律混在一起
中华民国的宪法第70条
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
也就是说立院不可针对行政案提出的预算案来作增加支出的提议
是针对已经提出的预算案不可以要求增加支出
但现在状况是人家说的是你未依法编列预算
并没不是要求你对预算支出增加
再者
禁伐补偿条例在六月24日三读通过总统公告
114年预算是8月22日提出
你行政院本来就有时间依法编列
怎会现在说是在“增加支出之提议”?
卓作到行政院长还是法律专业
怎会这样胡扯呢?
拿《预算法》第 91条规定的就更笑了
财源就是你民进党这几年一直拿来说嘴的税收超征呀
这是民进党编列预算时未评估好税收状况才搞出的情形
怎现在你说了满嘴的税收超征
现在又要说没财源?
这我不懂耶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号亚斯伯格)》之铭言:
: 1.转录网址︰
: https://reurl.cc/Or3mD9
: 2.转录来源︰
: 卓荣泰脸书
: 3.转录内容︰
: 昨日总预算案协商无法取得共识,虽然遗憾,但我仍然相信,朝野能够在好的气氛下,为
: 福国利民的政策、为地方建设做最好的考量。我也希望能够再跟国人清楚说明,行政院编
: 列年度总预算的法律立场与基本原则。
: 第一,《宪法》第 70条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
: ”
: 换句话说,按照《宪法》第70条的精神,制定、编列预算是属于行政院的行政权,立法院
: 不得提议增加,这样的规定难道是立法委员可以经由“提议”形成“决议”?或经由“提
: 议”修订成“法律”来增加预算吗?法律“举轻以明重”的原则浅显易懂;行政院是宪政
: 机关,断不可违反宪政原理与精神,立法院亦是如此!
: 第二,《预算法》第 91条规定“立法委员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岁出或减少岁入者,应先
: 征询行政院之意见,指明弥补资金之来源;必要时,并应同时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 两院之间过往或有可比拟的相关案例,但皆是在立法院内部朝野有共识,且征询行政院取
: 得双方合意,确认资金来源无虞后的依法行为,无可厚非。但本件争议显未履践征询、确
: 认资金来源或并同时提案修法必要之程序,难谓合法,要行政院如何依法?
: 第三,行政院有严守财政纪律的责任,也必须确保预算的完整性,才不致产生排挤效应,
: 否则国家难以落实对全体人民的照顾政策。
: 对于明年度原住民的禁伐补偿预算,行政院并非一毛不编。我们会持续考量国家财政,循
: 序渐进。而行政院的原则与立场很清楚,也只有一项:未来立法院必须遵守《宪法》、遵
: 守《预算法》,不能以违宪、违法的任何程序,要求行政院编列任何预算。否则此例一开
: ,接踵而来的是无止尽侵犯行政权的各种行为。只要获此共识,解开明年总预算的解方,
: 就在立法院韩院长所主持的协商会议中。
: 朝野协商的过程固然有退有进,但行政院对人民照顾和产业发展的承诺,一定会力图前进
: 。面对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须思考是否将依法声请释宪,请宪法法庭做出公正
: 的判决。
: 我相信,团结的台湾,就是最好的台湾。
: 4.附注、心得、想法︰
: 释宪大战又来了
: 这次比国会扩权更稳了
: 因为白痴都知道立法院不能叫行政院编预算
: 大概只有33%智障跟9%小草智障不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