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shfsh (鱼~*)》之铭言:
: 要知道已经查了超过一个月了
: 去他家翻箱倒柜好几次
: 各种侦讯手段都用上了
: 结果目前没有一刀毙命的证据
没有【一刀毙命】?
京华城改建获得840%是柯文哲多方奔走弄出来的,
朱亚虎坦承捐给民众党的210万元是受威京集团指示,
这就是很明确的一刀毙命证据啊!
你觉得这210万的金流和公文奔走纪录,
无法构成对价关系的证据,
那请问什么才是证据?
金额不够大?210万不够,要2.1亿?
金流不够直接?要在柯文哲存摺备注【沈庆京】才是直接证据?
: 如果到时候柯文哲被放出来
: 就代表检调是真的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把一名普通百姓羁押
: 这自然是对自诩民主的台湾造成极大的伤害
: 如果柯文哲被放出来
: 对执政党的伤害会有多大?
你先讲清楚,你所谓【放出来】的定义是什么?
A:检方完成搜证,柯文哲被起诉,先放回家
B:一审无罪放出来
如果是A,你有什么好高兴的?
如果是B,那我跟你约定,
一审无罪,我捐3万元给慈善团体,
一审有罪,你什么都不用捐,直接发文:
【我fshfsh承认对柯文哲看走眼了,他真的有贪污】
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