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蓝白立委怎不敢修法死刑

楼主: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24-09-30 16:53:49
※ 引述《closer0616 (蹓一蹓)》之铭言:
: 今天干哥杀人判决只轻判九年
: 证明蓝白完全没在司法改革
: 给你们国会多数
: 结果法律依然无法符合人民期待
: 整天只会搞国会听证
: 人民的福祉不削一顾
: 下次小草不要再投给蓝白了
: 完全没屁用的国会多数
: 没用的八席
蓝白不是自称拥有60%民意支持
怕什么?? 赶快修法呀!!
目前未成年人不得判死刑或无期徒刑 还可以减轻刑责 牵扯到以下法律
中华民国刑法
第18条第2项: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第63条:
未满十八岁人或满八十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
减轻其刑。
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
儿童权利公约的第37条第a项:
所有儿童均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之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处罚。
对未满十八岁之人所犯罪行,不得处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之无期徒刑;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5项:
未满十八岁之人犯罪,不得判处死刑;怀胎妇女被判死刑,不得执行其刑。
建议蓝白赶快趁著民意的愤怒 把以上刑法法条以及公约施行法通通删除
这样未成年人谋杀他人就有机会判死刑了
顺带乱修宪法诉讼法 让宪法法庭实质无法运作 无法透过释宪宣告上述修法违宪
民调声望还会冲高高喔 真划算
我相信鲳神妄想会非常高兴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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