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闻说路口有行人庇护岛
结果很多车子一直撞上去上新闻了,就开始采访民众,民众就说那个是有点危险啦
一个月已经好几起事故了
庇护岛就是要防止车子切西瓜左转,撞上去刚好而已
至少是车子撞岛,而不是去撞人阿
结果一些人又开始说这样很危险,车子很容易撞上,不知道他们脑袋装什么屎
会撞上就是有切西瓜的习惯啦。撞死最好。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922S11M1
※ 引述《oftisa (oo)》之铭言:
: 开车就是要看到才能驾驶
: 过路口就是要看清楚才能行驶
: 什么没看到,或A柱挡住都不能当成借口
: 本次台中公共汽车司机说他没看到,理由根本不成立
: 公园眼科是火车站周边,路这么小,本来就应该慢慢驾驶
: 更况幸存的学姐说他们当时看到司机停下来,以为他要礼让
: 那就说明司机看到了,但是由开车起步才撞到的
: 可以调阅监视器、行车纪录器确认司机是否有停顿再开,那就是有看到人了
: 但是行车本来就应该看清楚,到路口本来就应该礼让行人
: 以前没有法律所以很多人没有礼让行人,现在都规定没有礼让要罚6000了
: 没看到人不能成为理由;只是要确定司机有没有说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