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黄智贤世界FB 大法官以为自己是上帝?

楼主: Rrrxddd (RRXD)   2024-09-22 08:26:30
黄智贤世界FB
大法官以为自己是上帝?
人民创制以约束大法官
1
宪政法庭对废死作出判决,虽然表面上没有废死,说死刑没有违宪,却订定八大限制。
死刑本来就没有违宪,这一点没错。
可是,宪政法庭凭什么在法律之外,自己立法,为死刑增加门槛?
2
宪法、法律、施行细则之外。
在宪法之上,台湾比宪法更重要的,竟然是"宪政法庭立法"?
宪政法庭不是应该是解释宪法,捍卫宪法?
谁给他们权力,去立”超宪法"的?
3
侯友宜问,谁来帮被害人上诉?
问得太好了。
大法官难道不是在为杀人犯争取”超人权"?
让杀人犯有超人待遇。
在大法官心里,被害人,有人权吗?
4
但其实,在被害人被杀那一刻,被害人在整个司法系统里,就消失了。
被害人,变成了"证物"。
大法官口口声声讲"司法衡平”。
不知道衡平在哪里?
5
在侦办跟审判中,被杀害的被害人,是无法出现的。
没有声音的。
政府并不是代表被害人,面对杀人者。
而是代表公权力。
法官看到的,是检察官、被告与被告律师。
审判庭里面没有被害人的座位。
只看得到杀人者在律师指导下的嘴脸。
6
台湾走向废死,是因为白左思潮,以及西方的压力。
是长期对废死的妥协跟投降。
马英九是投降的第一步。
丧权辱国到,居然把联合国人权两公约,入中华民国的法。
从此为死刑判决,加了重重锁链。
7
联合国的人权两公约,写了对死刑的慎重,主要是不希望死刑被用来处理政治犯。
另外,也有基督教因素。
8
硬是要把联合国人权两公约、基督教跟白左立场,强压在台湾社会。
这才是明明白白的反人权。
明明宪法、法律,跟长期不变的,超过八九成人民支持死刑。
9
面对穷凶极恶的杀人者,我们要耗费庞大社会资源,侦办、追捕、检察官起诉、各级法庭
来回上诉。
明明已经是罪证确凿,罪无可逭。
甚至杀了不只一人。
但,司法体系,却要想方设法,为杀人者开脱。
10
现在,在台湾,杀一个人,是几乎不会被判死刑的。
甚至不会无期徒刑。
如果被判12年,关不到10 年,就可以出狱。杀了3个人,好不容易被判死刑,却不敢或不
能执行死刑。
大法官还来加上8道锁,不让你执行死刑。
这难道是司法的衡平?
难道有公平正义可言?
难道不是在鼓励犯罪?
难道不是在为杀人者唱赞歌?
所以,才会有连环杀人魔嚣张放话,说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不会判死。
11
在台湾犯罪,判刑很轻。
好不容易抓到人,可以轻易交保。
杀人之后,即使判无期徒刑,虽然理论上是终身监禁。
但可能刑期十几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
因为,台湾没有真正的终身监禁。
淤法上,会有太多司法帮闲,帮犯罪者找到重返社会的机会。
他们可以有权更生。
被杀的被害人,无权。
12
大法官说"犯罪时有精神障碍",不得判死刑。
什么样的精神障碍可以免死?
精神障碍是可以伪造,可以装的,你是假装不知道?
还是自以为是上帝?
还是是文盲?
13
大法官又说”若不是犯最严重之罪”,可以请检查总长提非常上诉。
大法官你是在哈囉?
杀人不算最严重之罪?
那要杀几个才是最严重之罪?
怎样杀才是?
14
宪法法庭凭什么宣判”唯一死刑"违宪?
宪法法庭自己才违宪吧。
凭什么超越宪法,扭曲法律?
15
判刑,不是对犯罪者的报复。
而是
一、对犯罪行为的惩罚 。杀人是最大恶行,当然必须给予惩罚。
二、还给被害者的起码公道。被害人的生命被残忍剥夺。必须还给被害人起码的公道。
三、给社会的公平正义。大家都尊纪守法,犯罪者践踏了社会的良善与正义。判杀人者死
刑,是还给社会公道。
四、警示效果。 对潜在犯罪者警示。
16
大法官需有节制以免滥权,或作错误判决。
眼下,可能只剩下公民创制,反对废死,才能节制大法官实质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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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最近有收敛
比较少骂民众党立委跟阿伯
大法官如果之后判国会扩权法案部分违宪
妹妹那时候会不会又称赞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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