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昌是立委,属于中央公职人员
苗博雅是市议员,是直辖市公职人员
依照公职人员不得兼职
亦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的规范
他们两个的 Youtube 收入,不论是影片收益,超级感谢
还是直播抖内
如果直接进入个人口袋,应该都算是违法的
我只是举这两个人为例,其他的政治人物有经营 Youtube
还有三不五时直播赚抖内的,应该都违反法令
就算要把抖内拗成政治献金也不行,因为非选举时间非政党不得收政治献金
而且抖内也没有开收据,根本无法证明
目前我只知道徐国勇自己有说他 YT 的抖内还有他的 YT 收益全部都捐出做公益
但是苗博雅跟黄国昌也是这样吗?
如果没有,检警政风是不是该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