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柯文哲京华城案 前都委曾光宗:不应以

楼主: pupu20317 (庆宝)   2024-09-03 11:01:31
※“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 ※
1.新闻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9030022.aspx
2.新闻来源︰
中央社
3.完整新闻标题
柯文哲京华城案 前都委曾光宗:不应以不知道带过
4.完整新闻内容︰
(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3日电)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称,今年3、4月才知道京华城案容积
率为840%。曾任北市都委会委员的曾光宗今天表示,此案涉庞大利益且历经6年审议,不
应以“不知道”带过。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2日无保请回、前台北市副市
长彭振声羁押禁见。柯文哲步出北检后称,不知京华城案容积率840%,是今年3、4月间才
第一次知道。
对此,前都委会委员、现任中原大学建筑系特聘教授曾光宗今天凌晨在脸书发文表示,自
己曾经审查过京华城案,认为除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之外,还有许多重要且深层的
议题,需要社会及专业界一起来省思。
曾光宗指出,他在2017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期间,受聘担任都委会委员。依据会议记
录,都委会与京华城有关会议约有10次,自己任期内则共召开过5次会,他出席4次、请假
1次。
同时,除初次会议因不熟悉京华城案,没有表达意见外;后续3次会议中,因已了解申请
单位(京华城)的提案理由与内容不合法且极为不合理,自己基于专业判断,均提出“反
对”的意见。
由于都委会在2021年9月9日的第783次会议,通过京华城容积奖励20%。曾光宗说,自己当
时并非委员之一,所以无法了解该次的审议过程。
曾光宗随即对京华城案,提出5点个人看法。首先为“对于政治人物而言”,认为政治人
物位于一定高度,必须能明辨是非,特别是面对京华城案涉及如此庞大利益,且前后历经
6年审议时间,不应以“不知道”一语带过。且期间都有委员持反对意见,代表此案有争
议,更须倾听与了解反对理由和因果得失。
其次“对于主管机关而言”,都发局对于此案必须要有基本的专业立场与判断,不应将不
合法的个案直接送入都委会,如此将会陷委员于不义,且有推卸责任之嫌。而且期间更不
应该帮申请单位提出“解套”的程序与方法,此点希望检调单位能再明察。
第三“对于民间财团而言”,民间财团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筑容积)是合理的,
但若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与方法窃取额外的建筑容积(容积奖励)则万万不可,因容奖属
于公共财,为全体市民所共有,此种公共利益须有效保护,不应随意送给民间财团。
第四“对于委员而言”,担任都委会的委员应秉持第三方的公正中立立场审议相关提案,
如遇违反相关法令或不适宜的提案内容时,应适时勇于提出反对意见。特别是在重要的审
议会议中,如未发言或发言内容十分含蓄与模糊,最后均会被机关视为“同意”,此点更
需留意。
最后“对于容奖机制而言”,其原本为一立意良善的机制,但由于其背后牵涉非常多利益
,因此包含京华城案的所有争议,都因此机制而起。其实不仅仅台北市,包含其他县市目
前对于容奖都有过于浮滥的问题,甚至产生种种弊端。
曾光宗认为,此现象除违反公平正义之外,更对都市产生极大的环境负荷,后续衍生出的
都市环境问题,最后仍是由全民买单。
有关京华城案,曾光宗认为,此案对民众而言是个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机会,借此可重
新检视政治人物、主管机关及民间财团,这对建立公民社会应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此外,对于建筑及都市计画等专业界而言,更是一个非常适切的“专业教育”案例。其中
明确界定相关委员的角色与伦理规范为首要,更重要的是借此重新检讨现行的“容奖机制
”,这有赖中央主管机关从法制面及执行面整体地予以检讨修正,以减少弊端的产生,并
促使容奖应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之处。(编辑:郭谕儒)1130903
5.附注、心得、想法︰
柯屁就再嘴秋
过去那些持反对的都委若一个一个出来反咬
看柯屁还能嘴秋多久
一句我不知道就想撇清关系
真的可以7414
要交给专业
但反对意见的专业不听不参考
执意要过,却在那边我不知道,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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